女子骑电动车遇“开门杀”身亡!避免惨剧,这样做很重要→

鸿志看社会[已注销] 2023-07-26 07:25:01

下车开车门,这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如果驾乘人员不注意,极有可能酿成事故,危害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这是大家俗称的“开门杀”。

近日,广东中山,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车时,路边一辆小轿车的司机没有留意车外情况就开门下车,女子避让不及撞上车门,连人带车倒地。

不幸的是,这名女子因头部着地造成颅脑损伤,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视频来源:中山网

近年来,“开门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今年3月份,在云南昆明的一条道路上,一辆停在路边的车突然开门,导致从旁边经过的一辆电动车径直撞了上去,万幸的是电动车上的三人只是受了轻伤。

今年4月,在云南玉溪的一条乡村便道内,一辆棕色越野车停在路边,驾驶员突然打开车门,刚巧从旁边经过的电动车躲闪不及,电动车上的二人倒地受伤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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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杀”极易引发二次事故

在因开车门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伤者还有可能因为临近车道的车辆避让不及,造成二次伤害。

发生在浙江绍兴市新昌县的一起“开门杀”事故中,当司机郭某开车门时,将侧后方左某驾驶的电动车撞倒,左某被甩到旁边的机动车道。

就在此时,旁边车道同向驶来的另一辆小型汽车由于来不及避让,再次与左某发生碰撞,事故最终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左某腰椎骨折。

还有一种二次伤害的情形是被撞的骑行人员倒地后,会给道路上的其他出行人员造成伤害。

在江西上饶,司机驾驶小型轿车临时停靠路边,未注意观察车辆周边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车门与同向行驶的三轮快递车发生碰撞,导致三轮快递车驾驶员摔倒受伤。

由于车辆失控,三轮快递车驾驶员进而又与前方一位推着婴儿车的女士发生碰撞,导致后者受伤。

02

遇到“开门杀”,责任谁来担?

引发严重后果会构成哪些罪名?

遇到“开门杀”,一律都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吗?

如果驾驶人停车位置正确,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提醒或告知开门人后方有车辆或行人的情况下,开门人打开车门造成事故发生,则驾驶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驾驶人违规停车,存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比如驾驶人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开门人下车时未仔细观察情况而造成事故发生,则驾驶人和开门人可能承担按分或连带赔偿责任。

作为事故中被撞的受害人是不是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呢?警方表示并不一定,事故责任认定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车门已经完全打开,经过的非机动车、行人或其他车辆因为驾驶人分心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碰撞,那么非机动车、行人或其他车辆也要视情况承担部分责任。”

法学专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即使没有造成任何损害结果,“开门杀”也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面临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

另外,法学专家指出,在刑法的角度,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区分的话,“开门杀”多数属于过失犯罪。但如果开门杀导致了更为严重的后果,还可能构成其他罪名。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王志远:致他人死亡,或者致三人以上重伤,或者是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而且要对肇事结果负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故意开门的行为,它给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健康造成威胁,那还可能构成我们刑法114条、115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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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开门不可取!

“开门杀”伤人害己,在平时开车门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下面这几种粗心大意的开门方式,千万不可取!

在马路上突然停车下人。极个别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突然停车,在此情况下,乘客贸然打开车门下车,极有可能与后方驶来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出租车路边停车,乘客突然开车门。有的出租车驾驶人将车停在路边下客,部分乘客在付完车费后,未观察车外情况便打开车门下车,极易引发事故。车辆停放在路侧停车位后,驾驶人随意开车门。当驾驶人把车辆停在路侧停车位后下车时,如果不提前观察后方来车情况就贸然开车门,很容易与后方行驶的非机动车或自行车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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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行车道禁停车

先观察后下车!

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客,在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周边车辆、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

多一个动作,往往就能减少一分危险。交警提醒,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乘车人要从右侧下车,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驾驶人在停车后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要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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