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正影响整个法律行业,一开始人们对它持怀疑态度,但现在英国每个法律专业人士都在使用人工智能。十年之后,人工智能会给整个法律界带来更加难以想象的巨变。
1986年,我们不断研发各种各样的人工智能“系统”,一开始做了个特别简单的智能问答系统。借用当时世界上很多著名法学专家的专业知识,做了数万个不同的思维导图,以期呈现他们的知识架构和知识体系。这个系统掌握的知识,最终比我们牛津大学的法学专家还丰富。利用它,以往要用10个小时才能完成的调研,可以减少至10分钟。如今,法学专家们已经非常擅长使用这种体系。
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出现了,没人想到人工智能将会提供一种更好、更快、更准确的法律咨询。直到1997年,世界象棋冠军输给了IBM设计的超级电脑——“深蓝”,在上世纪80年代,没有人料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形,包括每一个在人工智能研究领域工作的人。那时,我们认为如果想要让一个系统战胜一个非常伟大的棋手,你只能让这个系统不断地复制、学习棋手的下棋模式。然而,世界上最好的棋手、世界上最好的医生、世界上最好的律师,他们都认为自己的知识是不能够被规范到一定的体系之内的。他们觉得自己是非常创新的、不遵循规律的,他们也无法解释当时是怎么工作、怎么下棋、怎么做手术的。实际上,我们确实错了,我们从来没有想到过计算机的处理能力会爆炸式发展。“深蓝”每秒钟处理3.3亿步棋法,最好的棋手在一秒钟之内可能只会想到100步棋法。这个系统并不是复制他的棋路,这个系统收集的数据要远远比他多,这个系统用的是更好、更聪明的算法。
一个人工智能领域的思想家曾经说过,所谓“智能”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我们并不需要以人类的智慧方式来完成整个工作。也就是说,并不需要复制人类的思维方式。机器之所以能够超越人类,并不是它复制这些专家的动作、复制这些专家的思考能力,而是它们处理能力比专家要大、要深刻。人工智能的发展,就是帮助我们建立一个处理不确定性问题的系统,它未必会像我们一样思考,但能够更好地预测结果、解决问题。
人工智能给法律领域带来了两场革命。第一次革命中,机器协助我们起草各种各样的文书,帮助解决各式各样的问题,这一进程从上世纪80年代就已开始。第二次革命则与大数据相关,机器可以作出各种各样不同的预测,能够分析数据和文档。在尽职调查和诉讼中,能够帮助我们准备最准确的材料,还能够分析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因素。现在,一些国际大型律所都有自己的分析系统。通过这样的系统,可以帮助分析非常复杂的数据、梳理大量的信息。法律科技公司已经在尽职调查产业跑马圈地。美国刚刚发布一个软件工具,可以很快完成一个律师36万小时的工作量,帮助客户省下上百万美元,而这些工作过去是需要律师手工完成的。
接下来,法律领域转型升级到了第三个阶段——颠覆。我们会看到有越来越多的人工智能和技术进入到我们的工作,并且这样的转变是发生在所有的领域,包括律所以及法律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