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么么哒”等亲密的聊天字样,看着是不是有点像情侣之间或者长辈以及亲昵的人才会说出来的话呢?如果在职场有男同事这么给已婚女同事发消息,这算不算性骚扰呢?从个人感觉来说这应该是算骚扰,毕竟大家来这里是来上班的,这么亲密的称呼是很难让人接受的,尤其是已婚的人,这让其他家庭成员看到还以为是在外面有染了呢?这不破坏人家家庭吗?
这个属于伦理道德方面的,那么是否触及法律呢?最近有一则法院判决案例在网络上流传,安徽一名1973年出生的男子杨先生给已婚女同事发微信消息“我想你”、“么么哒”等聊天内容等原因遭到公司的辞退。这个案件经历过了劳动仲裁跟法院判决,杨先生的经济补偿金得到了支持。
这不仅就让人感叹职场性骚扰这不算很恶劣吗?看样子我们对司法的解释不太清楚。站在个人的角度来说性骚扰其实非常严重了,这会影响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以及情绪,以及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感觉解除劳动合同挺合理的啊!
这名杨先生2022年8月1日跟一家食品商贸行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后勤。公司辞退员工是在2023年9月26日,相当于工作了一年2个月,后面续签的劳动合同还特地增加了条款:性骚扰其同事或者客户,给同事或者客户造成心理负担和阴影、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也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感觉这个性骚扰同事就是为这个杨先生制定的呢?原来在这之前杨先生就经常给公司女员工发暧昧消息,导致女员工家属来公司闹事。其实到这里一年到期不续签不就可以了吗?本来赔一个月工资就可以了,这打官司仲裁法院起诉这不挺麻烦的。
分析下杨先生在那个时候已经50岁了,这个年纪应该有老婆孩子,年纪也不小了,给已婚女同事发暧昧信息,女员工家属上门闹事,女员工也表示了明确拒绝了,让不要发了,但是依旧多发发送看起来暧昧言语。但是这位50岁的杨先生控制不住,觉得自己是在表达自己的欣赏赞美之情,而且“喜欢你、么么哒”这些属于潮流语言,没有性暗示之类,不属于轻佻、下流语言对同事进行骚扰。
这位50岁的杨先生互联网网络词语学习挺快的啊,虽然对女同事造成了骚扰,但是并不违法,这是不道德的。
公司出具的《员工辞退书》:这位杨先生没有按照要求执行任务、不听领导安排,上班摸鱼睡觉、不打卡、迟到早退等。给女员工发暧昧信息,影响公司形象要求杨先生办理离职手续。
法院跟劳动仲裁认为辞退员工处罚太严重了,上班那些工作要求是可以出错处罚的,但是不能开除员工。至于给女员工发暧昧信息应该视为不恰当的行为,虽没有明显的性骚扰言论或行为,但该言语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处罚太重了,达不到开除了条件,所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杨先生补偿金39510元。时间点工作一年2个月,后面续签的合同估计是专门针对杨先生性骚扰加的合同条款,不到两个月就开除,早知道直接到期不续签合同不就完事了。
这也就给大家提醒了,职场上给已婚未婚同事发送“喜欢你、么么哒”的词汇,是个不恰当的行为,但是不构成性骚扰。你们怎么看待这个事情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