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的男子给38岁的女朋友100万,分手告上法院,判女方不用还

红叶日常录 2025-01-07 09:54:54

58岁男子与38岁女子谈恋爱,男方为了展示自己的经济实力,证明自己的成功男人。以此消除二人之间的年龄差距,分4次给女方转账100万元。不久二人分手后,男方将女方告上法院,维持二审判决,100万属于一般赠与,女方不用归还。

这个男人确实是自找的,想用金钱来得到女方的芳心,是大错特错,就算在一起也不会幸福。

这位网友说,天哪,我怎么遇不到这位大哥,别说转100万就是转50万,我都好好的和他过,我指不定不会分手。

50万你会想着分手,换下一个再要50万。

这种男友哪里有?我也想要。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情,男方给女的100万是奔着婚姻去的,婚姻不成,赠予自始无效而应撤销,100万应返还。

但凡这58岁的大爷在认真学习下法律知识,多看点案例就明白。转这100万时候微信聊天腻歪地说是求婚彩礼预备结婚买房就不会输的那么惨。书中自有颜如玉,大爷还是吃了学习不好的苦。

社会造成的这种金钱思想,怪不得呢上当的不少人。心难测,世态炎凉,没有什么感情,就是亲情感情造成这个样子。男人结什么婚,我听说一个女的离过9次婚,经济收获满满。

这是妥妥的诈骗,这样的判决不公。

如果男的一气之下杀了女的,法官要不要负责任?

这女的嫌大了,照这样下去多谈几个男朋友不就成千万富翁了。

这年头恋爱真的,好想吃一回饭一样,到底恋爱为什么?是为两人过日子,还是你为了满足就分手?

100万不是小数目,判的对,就不敢返还,分手了才想起来应该白嫖?

男女相交期间,别用钱财来获得芳心,如果必须用钱财。得言明钱财的用途,没有协议,哪怕有微信聊天,也是证据,否则准备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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