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有温度刑事庭审“搬”到被告人家中

红延传媒社 2022-12-20 10:30:57

提及刑事案件庭审,群众第一印象往往是国徽威严,法庭森森。殊不知,刑事审判亦有温度。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伴随着阵阵蝉鸣,李某某危险驾驶案在济南市莱芜区某村村民李某家中进行开庭审理。

近日,刘伟法官审判团队受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在庭前前往被告人李某家中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诉讼权利时,了解到李某因交通事故致双腿残疾、精神障碍,无法正常行走,生活亦不能自理。

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

考虑到李某的特殊情况,刘伟立即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值班律师,并与公诉机关、值班律师商讨开庭事宜。秉承司法为民的初心,决定将法庭“搬”至被告家中,法庭虽简易却不失庄重和威严。

庭审过程

7月6日下午,刘伟法官、公诉人与值班律师、书记员与值庭法警共同驱车赶至李某某住处开庭。

庭审中,控辩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李某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认罚,同时对办案机关能够设身处地为自己着想表示感谢。

下一步,莱芜区法院将继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依法依规审理好每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编辑: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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