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最高人民法院是主持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具有权威性、全局性和公正性,目前各地的死刑判决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正当的合法权益,尽大可能的减少冤假错案形成。在这个全国性最威严的地方,如果这些大法官也贪腐了,他影响得将是省、地、县,甚至全国法院审判的公正性!
一、奚晓明是最高法院的副院长,也是大法官,按说他应该知法懂法做法官们的表率,为了钱财,他竟然不顾社会正义,做出一些令人难以置信的判决。山西前首富张新明拥有的煤矿股权转让给别人,几年后股权飙升到几百亿,于是张新明竟然起诉到法院以“当时转让股权过低,不能表达真实意思”为由想撤回合同,在人们的想象中,张新明是异想天开,根本不可能赢这场官司。他通过暗箱操作,向最高法奚晓明,行贿千万元以后这官司竟然打赢了,这种明显的有悖法律原则的案件,竟然在贪官的手里扭转了乾坤。这个案件轰动了全国,扭曲了人们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的观念,人们纷纷质疑:根据《合同法》所拟定的合同岂不都成了一纸空文?而贪官就敢这样做出有悖常理,违背法律的判决,这样的判决受到许多人的诟病,奚晓明落马后,经查明竟是张新明找到了奚晓明的同学律师张小飞,从中通融的结果,可见大法官腐败起来,简直能将法律玩于掌骨之间。
二、在司法实践中,基层的一些人情案和关系案,一些权利人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人们就继续向上诉,有些案件县法院判决不公,到了市级法院予以纠正,判决仍然不合理,当事人有权申请抗诉。一些对全国都有影响的案件甚至闹到最高法院,人们都希望到了审判界的最高层,能找到青天大老爷,得到合理的宣判,像最高法的奚晓明这样的大法官却颠倒黑白,贪赃枉法,对全国司法系统的公信力是一种巨大的破坏。我国实行的是两级终审制,一审法院下达判决以后,二审法院再次下达的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其中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是二审,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是一些全国性重大的刑事案件也是终审判决,所以最高法院代表是全国审判系统最高审判。在这样重要的审判机关发生了贪腐,那法律的天平就会发生急剧倾斜,会出现颠倒是非黑白的判决。当然贪赃枉法的代价当然是奚晓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也尝了尝受审者的滋味。一个大法官敲着法锤,代表国家神圣的法律审判别人,这时候却成为阶下囚,受到别人的审判,不知道他曾作为最高法院的副院长作何感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学历再高、职务再高、权力再大,只要违法就必然会得到追究,就连最高法这样的最高审判机关也不例外,这才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为什么不死刑!
这玩意儿还不死刑立即执行?!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加重处罚
为什么不死刑??
以前听说有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现在最高院也开始了。
这种事情央媒没有报道,需要求证
知法犯法者,杀!杀!杀!
我起诉监狱人员,却3次被法官私自撤诉 这算违法吗
满门抄斩!!!
应该凌迟处死
如果你是大法官,是判这些大贪官的死刑还是死缓?
现在的法官有多少是心有一片青天的
大法官都落马,证明公平公正。
大法官怎么会这样呢?百姓怎么办?
公信力失缺,贫民不能打官司,有理则难行。
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出了问题对谁都不好。
屠戮他三族才能消除他的罪恶
为什么法官被杀都是有原因。
应该把它们送到开封府受审。
呵呵可笑至极
应该由普通民众抽签进行判决辅助,如果陪审团不同意判决,应公布与众,提交上级法院审。
我就想知道故事情节讲的如此严重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还有公平和正义吗?!或许是有的吧
整天说公平公正,却干着不平等、不正义的事
谁说保证了
社会道德就是让这帮孙子搞乱的
因此这一些代表国家权威的执法机构,用人的时侯一定慎之又慎,必要时对那些人要进行全面合格审查,否则遗害无穷。因为这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为什么不杀?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心 把凉把凉的…
执法犯法,该杀!
应该全国全民掀起反腐高潮减少治民政策不给坏分子有利可图。
就其对社会主义国家司法公正的破坏、法律尊严的践踏,死刑都是便宜他了。
冷眼看社会
只要进了国家公职人员的队务,他们这一生每时每刻都在依法办事。不容易啊。
杀了没?危害太大不杀还有公信力吗
政府信誉就是生命,
冯裤子在功夫里的那句台词说太好了。
杀了他不足解愤,关键是怎么能保证不出现第二个奚晓明?任何规则和法律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出了一件事,就能补上一个漏洞,那我们早就是法治国家了
问天地茫茫
社会在发展,人们的思想,道德在倒退。
应灭三族
知法犯法而不死刑谈何公正?
必须凌迟3000刀
影响这么恶劣,完了完了。
看吧看吧
如是何谈正义?
要杀一批,才能震慑
完了!
公平,公正,那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看来还是要有陪审团
这时候没人说香港的大法官了
法院的上级是哪个?
正义的法律法规要从正义的角度去制定和要由正义之人去执行,缺一不可。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法官犯法应判死刑!
陈院长:法律条文解释权在我这,你说怎么判就怎么判……
没法。
罪加一等了没
难道劳案一直不死刑也跟它有关?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是一句什么话!古代直接铡刀伺候,今天是因为更文明了?
一个法官有问题也不能代表所以法官都有问题,你这题目有问题
只有不想做的,没有做不到的!
立即枪毙!
现在的人只信仰钱,厉害了我的哥
不公人民,民生何保
毒舌律师说的那句[得瑟][得瑟]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能说啥?
真是有钱买的鬼推磨啊,悲哀
陈院长:祁厅,我妹妹的副处怎么样了?
公平掌握在自己手中
死刑
谁提拔的负连带责任
虎头铡
黄松有,不枪毙几个这种事情会一直有
公信力有权威性保证
行行行出状元
笑而不语
怪不得
诛连几族?
这一脸小人相
判自己无罪不就行了
就是不杀
法院大门是不是朝南开的
真是人民好法官😂
不用再审了,适用死刑
犯法没有死刑的
杀了它了事[得瑟]
律师得跟法院打好关系[得瑟]
此人无论从知识、地位、位置和收入上看犯这样低级愚蠢的罪过简直不可思议!既然如此猖狂无底线直接枪毙都死有余辜。
境外敌对势力已经渗透到司法领域了,帝国主义亡我中华之心不死。
他害你死轻轻松松,你敢打伤他们,死刑。
那就自己判自己无罪就可以啦
多少个人家庭企业被他毁了
大法官就这样、下面会怎样、
大法官一年多少钱?
天上乌云盖,为什么不见公正来
不怕外敌,只怕内奸
多年前听过一个法官讲,只要不是刑事案件,任何案件,经办法官只要敢干,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身先士卒
呵呵,哈哈グッ!(๑•̀ㅂ•́)و✧笑死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