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城管被摆摊小贩殴打甚至是砍杀的新闻层出不穷,在网上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舆论风暴,现在,城管成了高危职业,各地发生了多起城管与群众的冲突。于是有网友建议城管和农管队配枪,保护基层执法人员,但是为了避免杀伤性武器进一步激化矛盾,所以权衡来讲配备电击枪是比较折中的办法,既能对暴力抗法的小贩或者农民起到威慑警示作用,也能避免发生更大的悲剧。
有网友说:他看过一个视频,城管胸口的记录仪拍的一个查处违建的执法过程,那些人直接把城管小哥推倒在地还打脸啊,城管小哥都不敢还手啊。当时我挺心塞的,都是爹生父母养的,我真不舍得我儿子被人这么打。何况在他正常执行工作的时候被人打还不能还手,建议城管农管队配枪,该果断处理就果断处理
单纯从法律上去解释这些问题,已经不能解决真正的问题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是多个群体不同利益诉求的阶级矛盾,城管只是被夹在中间的无辜者,城管接到举报电话要求查处摆摊小贩的电话数不胜数。反映出的激烈社会矛盾到底是什么?乍一看,似乎是社会弱势群体生存权,和城管执法之间的矛盾。仔细想想,其实不是。相信绝大多数人会认同,弱势群体生存权需要保护。由此,我们知道,冲突的原因,一定是来自另一端。那就是来自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
在这里要科普下阻挠城管和农管队执法的罪名,尤其是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就是说城市市容,小摊小贩这类吃力不得利的活儿,正式职能部门都不愿干,于是才有了城管这类四不像的机构。对城管的恶感其实根本上说很大部分来自对地方政府整体上怠政的反感,不仅仅局限于城管这一个点上。从这个点上说城管其实和国足一样成了一个标本,承担了过多的负面情绪。城市管理海外先进地区有大把的先进经验可借鉴。不说别的,很多人至少看过香港TVB的警察剧吧。人家城管职能基本都是巡警担当的,一般警察入职首先几年也都是当巡警的。对民众来说巡警有权威,执法有理有据有后续,而且安全感十足。对警察来说年轻警察一开始就熟悉社会,增加经验不也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