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下电影哪吒画面发朋友圈,杭州女子懵了:违法吗

委屈的时候也会掉眼泪 2025-02-08 16:56:36

2025年的春节档那可真是不得了啊,就像一颗超级耀眼的星星在电影的天空中绽放出无比绚烂的光彩!各种数据显示,这个春节档堪称“史上最强”,总票房竟然突破了95.1亿元,观影人次更是达到了1.87亿,这两项数据就像火箭一样,“嗖”地一下就双双刷新了中国影史春节档的纪录。在这热闹非凡的春节档里,《哪吒之魔童闹海》(也就是大家期待的《哪吒2》)就像一颗璀璨的明珠,光芒万丈,表现那叫一个突出。它以48.39亿元的票房一骑绝尘,和其他影片拉开了巨大的差距,轻轻松松地成为了春节档的票房冠军。更厉害的是,到了2月6日,它就像一位勇敢的攀登者,一举超越了《长津湖》57.75亿元的票房,雄赳赳气昂昂地登上了中国影史票房榜的榜首。

可就在这电影热映的热潮中啊,却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音符——盗摄问题。这就像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好汤,给整个电影市场带来了多得数不清的负面影响。

为啥盗摄问题会这么严重呢?还不是因为今年这春节档的电影太火爆啦!热度就像冬天的热火锅,持续不断地往上升,吸引了大批大批的观众涌入电影院。这时候啊,那些不法分子就眼疾手快,一下子就看到了其中所谓的“商机”。他们可真是“勤劳”啊,从大年初三开始,就像一群勤劳的“小蜜蜂”,到处在微信群等社交平台上疯传多部春节档电影的盗版链接。潮新闻的记者一探究竟,发现这些盗版资源大多是通过在影厅里偷偷摸摸录制得来的。那画面啊,就像是在雾里看花,模模糊糊的;音质呢,就像破了个洞的收音机,嘈嘈杂杂的,严重影响观众的观影感受啊。还有些部分观众,为了自己那一时的快活,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在短视频平台上分享用这种方式偷录来的电影片段。这种行为不仅像捣乱的小鬼一样破坏了观影秩序,还在法律层面引起了一片哗然,大家都在关注着这件事儿。

陈女士就是众多的观众之一。最近啊,她在杭州的电影院兴致勃勃地观看了《哪吒2》,还一时兴起,拍了几张电影画面的照片发到朋友圈啦。她可没注意到,这看似平常的举动,其实已经和法律靠得很近了。陈女士还说啊,她以前每次看电影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地拍几张照片或者录一小段视频,然后像完成任务似的将这些内容发到朋友圈“打卡”分享。她以前还真没想过,自己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触及到版权等一箩筐的法律问题。

陈女士还反映,每当热门影片上映的时候,不管是国内制作得风风火火的大片,还是国外刚上映的电影,国内的一些网站上总是能轻轻松松地刷到所谓“熟肉”影片的链接。而且啊,不少影视博主也会像勤劳的小蜜蜂一样,围绕这些影片做各种解说。虽然她一般都是等到电影在国内正式上线后才去看,可确实能看到大量的盗版影片在网上传播,就像一群不速之客,乱哄哄的。

《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官方微博看到这种情况,赶紧发声提醒大家“请勿盗摄”,就像是守护宝贝的卫士在大声警告着那些不法分子。

那陈女士仅仅发布朋友圈打卡的行为到底涉不涉及版权问题呢?还有啊,到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偷录和传播才会涉嫌违法呢?针对这些问题,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的时候,就跟一本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一样,解释得清清楚楚。他说啊,电影可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宝贝,观众把电影录屏的行为,就像是偷偷拿走了房子里的一件宝贝,侵犯了著作权方的复制权。要是把电影发布到互联网上,那就是把宝贝的线索都昭告天下了,侵犯了著作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方可不是吃素的,如果发现有人这么干,就可以要求侵权的人赶紧停止偷录和传播电影片段的行为,把这个不好的影响“打扫干净”,防止侵权的行为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要是偷录者的行为导致潜在的电影观众数量减少了,著作权方还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如果损失不好衡量,那就由人民法院这个公平公正的裁判来确定赔偿范围。

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的王逸芸律师也对这个问题有独特的见解。她指出,观众在影院拍摄电影片段是不是违法,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有人打着盈利的小算盘,在影院里私自拍摄一些“偷工减料”质量不咋地的“枪版”电影资源,然后像散播种子一样向不特定的群体传播,这种典型的“盗摄”行为,那肯定是违法的,就像过马路闯红灯一样,不能被允许。

还有一种情况哦,有些人虽然没有像“盗版大亨”一样盈利,但录了一大串长视频,或者是把电影拍了个完整的版本,然后传给不特定的公众看,这就相当于把电影的核心内容给“打发出去”了,影响了电影正常的传播节奏和市场秩序,导致版权方的利益受损。这种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违法。要是情节严重,那可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像被送进了监狱的大门,可别开玩笑哦。

那如果自己只是在看电影的时候拍一两张照片发朋友圈会不会违法呢?这就要看是不是在自己的合理使用范围里啦。如果只是为了自己学习、研究或者像欣赏一幅美丽的画一样欣赏,只是把这些摄屏得到的照片或者录像保存在拍摄的设备里,就像把心爱的宝贝藏起来,仅供自己私人的感受,没有通过任何渠道传播出去,那这种行为就算是合理使用啦,不会构成侵权。

但要是把拍的少量、不是关键内容的照片当成配图,然后在互联网上发表一些对电影的评论和感受,在王逸芸律师看来,这种情况也没问题。这可不是对原作品的大展示,不会让著作权人没办法正常使用自己的作品,更不会把原作品替代掉,也构不成侵权。

不过啊,我们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可是明确规定了的,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电影院的工作人员就像守护电影家园的卫士一样,有权去制止观众这种行为,还会要求删掉相关的内容。要是观众不听从、不配合,工作人员也有权让他离场。所以啊,在看电影的时候,咱们一定要乖乖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电影院的规定,文明观影,这样才能远离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让我们的观影之旅开开心心又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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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的时候也会掉眼泪

简介:我想拥抱你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