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必将自毁。
我今天算是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贪欲无厌”,那是一种为了利益,完全无视法律、道德、尊严,不惧一切且丧心病狂的行径。
8月7日,知名律师易胜华在网上发布了骇人听闻的案件,连该律师自己都称“被惊呆”。
据易胜华描述,该案件有起诉书,有被起诉人70多个,有涉案金额3个多亿,这是一起“医药公司跟多地殡仪馆合作,收购20—60岁的非因病死亡的尸体”的事件。
医药公司和殡仪馆竟然还能联手,真是前所未闻,讽刺拉满。看来他们对“生意”已经有了一种全新的理解。
毫无疑问,医药公司的目的是牟利。可悲剧的是,有些人连死了,都死不安生,成了真正的挫骨扬灰,死无葬生之地。
根据易胜华律师的描述,他们从殡仪馆把尸体收购之后,进行粗暴的切割,部分骨骼用来制成生物组织材料出售给医院。
水浒里常有“吃人”的情节,令人读来毛骨悚然。可现实简直更为恐怖,连死人都不放过。
最悲哀的死无全尸,也只能到这种程度了吧。
而且为了掩盖这些“原材料”的非法来源,他们竟然还能伪造出“遗体志愿者登记表”、检验报告等一系列合法性证明,甚至在运输等环节上也瞒天过海……细思极恐,简直不敢往深了多说。
我在想另一个问题:既然那么多尸体都被殡仪馆弄给了医药公司,那么,家属手里拿到的又是什么?
动物骨灰?又或者是其他尸体的骨灰?这商业头脑,闻之令人一颤。
根据媒体信息,这些人已经对事实供认不讳。“同种异体骨植入材料”医院肯定是需要的,所以市场根本不必担心,在一些骨缺损修复、骨融合、骨重建的手术上都可以用到,比较常见的,包括种牙那样的小手术所用到的“骨粉”。
当然,一些时候兽骨也是可以的。但显而易见,“同种异体骨”,即同类骨头,价格要高出n倍。
可问题是,盗窃普通老百姓的尸体来赚这种钱,是不是太过于丧尽天良了一点?吃相难看到这样的地步,是不是太疯狂了一些?
有人表示,必须对那几家公司的负责人严查严惩。
可问题是,那几家殡仪馆就不用查了吗?这整条黑色利益链上的其他人就不用查了吗?以前,对于普通员工我都会说,打工人是无奈的。但在这种明显有违法律,有悖人性的事件上,涉事的基层员工也不能直接放过。
我本来想说,利欲熏心,必将自毁。希望法律能给这些负责人开个“终身会员卡”,让他们名扬四海之后,再进监狱里开个“骨头博物馆”。
然而讽刺的是,那些涉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名的负责人,最高量刑只有三年。
如此严重的情节,如此巨额的利润,处罚却是如此之轻,我只能说,恐难有多少打击的效果。这种处罚,与纵容、鼓励有何区别。或许从始至终,那些敢于和殡仪馆联手的人,就冲着这个最高的处罚,才去冒其巨额利益的风险。
我无法想象,这些人的行为,即便放在古代,都是重罪。反倒是现如今,成了芝麻小事。
《大清律例》中,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
我们,把人尸体盗卖之后,切割,粉碎,再卖,最高3年。鬼有多可怕我不知道,但想来是没有人可怕的。
敲骨吸髓,莫过如此。
7月31日,媒体刚报道了一起“非法狩猎”案,狩什么猎呢?
野生青蛙。
据媒体介绍,当天晚上执法人员在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鬼鬼祟祟,手里拿着网兜还有手电筒,顿时感到非比寻常。最后,他们果断出击,一击必中,该男子竟然真的在抓青蛙。
而且抓的还不少,整整69只。现场查获,证据确凿,当即带回所里,连夜进行调查。
很显然,如此大罪,他完了。
调查结果显示,该男子在田里及路边捕捉的青蛙,都叫木槐蛙。更惊人的是,这种青蛙也属于二级保护动物。
从该男子双手放在背后,蹲在地上被轮流拍照的样子也不难看出,事情大了,他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了。非法捕抓野生蛙啊,这不得重判?这怕是比官员贪腐、比上面那种盗卖尸体要严重多了。
你我,可能就是这样的普通人。我不知道你们小时候抓没抓过青蛙,反正我是抓过,农村的孩子,不抓青蛙钓几只虾,那都是侮辱农村这两个字。
但以后千万别再抓了,上面这位普普通通的男子,就是儆猴的鸡。我不知道像他这种十恶不赦的罪行会被判几年,但掏鸟窝的10年仍然历历在目。
如果说掏鸟窝的太远,学生都已经成年,而且放出来了,那么近期的呢?
上个月17号,一对夫妻因为非法捕鱼被抓。为了人赃并货,执法人员从监控里看到这对夫妻之后,甚至不惜忍着闷热躲在黑暗处蹲守8小时,一举将两人抓获。
他们现场搜出“19.78公斤的鱼获”,恐怕也不是轻罪。
为什么会这么说呢?此前家住沱江边的韦某,也是禁渔期撒网捞了一条1.1公斤的鲤鱼,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当然我也不懂是怎么严重破坏的),最终被执法人员从家里查获,判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一条鲤鱼的罪过,便是如此。其他可想而知。
随便偷点东西就要判三年以上,随便抓点青蛙、捕点鱼都要判刑,而医药公司与殡仪馆利益输送,盗卖尸体,切割人骨获取利益,竟然最多只能判3年……人不如鸟,甚至不如鱼和蛙了吗?
何其讽刺?凭什么,难道就因为前者有钱有势,后者只是一些普普通通,想吃鱼、想卖蛙还得去河里、田里自己捕的普通村民?
人们不是羊,权力也不该是狼,否则那戏剧性的一幕幕,只会接二连三的继续上演。
说好的“法贵平正,律贵如一”呢?
作家莫言有一本作品叫《晚熟的人》,他在其中写道,“人性的丑陋就是,在无权、无势、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在有权、有势、缺德的人身上找优点。当无权、无势、善良的人,受到伤害的时候,却还要站在所谓的道德至高点上,假惺惺的劝说无权、无势、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诚不我欺!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