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汕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这起事故中,路边停放车辆突然开门将骑自行车的男孩撞倒,随后小货车因躲避不及将男孩碾压,男孩被紧急送医。在对这起事故进行分析时,很明显开门者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首先,从事故的起因来看,第一辆车的人员在停车后开门时,完全没有考虑到周边可能存在的交通参与者。交通规则明确规定,车辆在停车开门时必须确保周围环境安全。这一规定的目的就是防止出现此类“开门杀”的情况。第一辆车的人员的这一行为,是这起悲剧的源头,是毫无争议的过错方。
而对于小货车司机而言,他正常行驶在道路上,在第一辆车开门撞人这一突发状况发生前,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当男孩突然被撞倒地在其车辆前方时,整个过程发生得极其迅速,小货车司机几乎没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来避免事故。正常行驶的车辆在遇到这种无法预见、突如其来的障碍时,司机往往处于被动状态。小货车司机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做出有效的避让操作。
再者,从交通法规的逻辑来看,法律责任的判定主要依据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一辆车人员开门的行为直接导致了男孩摔倒在路上这一危险情况的出现,进而引发了后续的碾压事件。小货车司机的后续动作是基于第一辆车人员的先行错误行为而产生的连锁反应,并非是其自身主观过错造成的。
在此次事故中,受伤的男孩及其家属遭受了巨大的痛苦。为了保障受害者的权益,让应负责任的一方承担后果是公正且合理的。明确第一辆车开门者的全责,有助于让受害者得到合理的赔偿,同时也对所有交通参与者起到了警示作用,让人们深刻认识到不遵守停车开门规则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我们必须通过准确的责任判定,确保交通秩序的公正和严谨,避免让无辜者受到不公正的指责,让真正的过错方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买单。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道路更加安全,减少此类本可避免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开门杀全责,驾照是买的还是马路是他家,玛德,才12岁啊!
孩子咋样了,没有生命危险吧[作揖]
货车有点倒霉
汽车已经成为杀人不偿命的工具了
我每次开门都要看后方有没有人和车来!才会打开车门!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没办法,不犯法[哭哭]
那个骑行的小孩与这事一个样
重罚
未满12周岁不可以上路,父母或监护人要承担主要责任
我估计货会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多或少给予小孩家属一点救助。
不管你咋说,小货车压人。就应该负大部分责任,这是很多交警说的
刚特意去查了后续情况,幸好无生命危险,嫲保号[祈祷]
呵呵潮汕,哪个什么潮南潮阳揭阳那边,红绿灯对他们真的无用嘅
在汕头那里
爱谁谁,我们爱国有素质,遵守纪律,不要让我们反思,让我们买单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