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促结案倾力化纠纷

北方法制报 2025-02-19 19:49:30

通讯员 温丽娇

近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为申请人权益的实现画上了圆满句号。

吉林省某机电设备零部件有限公司(A公司)申请执行吉林省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公主岭法院判决,B公司给付A公司货款476254.8元及利息。由于被告B公司未一直履行给付货款义务,申请执行人A公司向公主岭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公主岭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B公司进行沟通和释理明法,督促其履行义务,并明确告知B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被执行人B公司账户进行了冻结。期间,申请执行人A公司数次向执行干警表示,公司生产运营非常艰难,此笔执行款是公司的唯一救命稻草,且公司员工也在等待此款开工资,公司形势非常严峻。鉴于上述情况,执行干警持续与被执行人公司沟通协调,最终,在执行干警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申请人A公司与被执行人B公司达成和解,B公司一次性给付A公司所有货款共计41万余元。此笔资金极大地缓解了A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保障了工人们的工资。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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