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通过篡改数据、伪造报告等手段弄虚作假,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威胁生态环境安全。针对这一突出问题,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年内再犯、伪造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涉及10辆以上车辆、造成重大环境或社会影响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等5类情形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取消检验资格。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紧盯机动车检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坚决遏制机动车检验造假乱象,着力营造行业健康发展生态。对依据两部门意见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取消其检验资格,同时推动行政执法与信用惩戒联动,将处罚信息记入检验检测机构信用档案,强化联合惩戒。
来源 | 市说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