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议:删除“离婚冷静期”

新洞察 2025-03-05 14:39:56

这几天开两会,大家都很关注委员们有什么提议。今天早上看到一个新闻,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提了一个建议:删除“离婚冷静期”。

这一提议引起了社会很大的反响。掰着指头算算,这个网红条款从2021年正式实施,到现在已经经历了三年的社会检验。这个制度一直有争议,究竟是好是坏,现在是不是也要进行理论结合检验的理性反思?我并不熟悉法律。

据说,当年设置这一规定的目的为了挽救那些年轻人因为冲动而离婚。

可是,我觉得这有点反常:

既然法律已经规定成年人是民法上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只要不违法不违反公序良俗,成年人完全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事情。

那为什么两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却不能自主决定婚姻存续?

这一点我一直没有想明白过。

而且,离婚冷静期带来了很多值得反思的东西,比如,“离婚冷静期”成了恶性案件高发期。

蒋胜男代表认为,自“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出现了一些不太好的现象”。

她称,全国妇联统计显示:

2022年,有超过60%的家暴受害者在“离婚冷静期”内遭遇暴力升级。更有极端案例,有人在冷静期第13天杀害妻子,暴露出冷静期对弱势群体的潜在危害。

而且,当施暴者意识到受害者即将脱离掌控时,往往会采取更极端的暴力手段。

网上有不少新闻,要求离婚的女性在冷静期被打成生活不能自理,甚至被杀死。

可恨的是,就因为双方还处于“冷静期”,还有夫妻名分,所以暴力伤害就被说成是“家事”,简单描述成“家庭暴力”而逃避法律制裁。

从一个女性的角度看,这很不公平,也很难接受。

明明是“故意伤害”,就因为有夫妻这个名分变成了“家庭事务”,从轻处理?

而且,“离婚冷静期”也异化为恶意转移财产的窗口期。

网上有不少网友其实都说过这样的事情,就是婚姻中财务强势一方,尤其是男方会在这一期间转移财产,这对女性其实不利。

而且这个“离婚冷静期”似乎也没有实现当初的制度设计目的。

这个制度不是为了减少“离婚”吗?

但实际上,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

全国协议离婚占比从2020年的86.1%降至2023年的71.94%,但同时诉讼离婚占比从13.9%升至28.06%。

这说明离婚冷静期只是改变了离婚方式的占比,未真正降低离婚率。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与此有关,现在的结婚率和生育率还在持续走低。

所以,这种“家长式”规定,真得好好反思一下。

“离婚冷静期”本质上是像家长一样,在站在“结婚是好事,离婚是坏事”的角度上考虑的。

但是,很多情况下,离婚并不一定是坏事。

它是一些人新的开始,也是一些人逃离家庭痛苦的路径。

所以,蒋胜男委员提出删除“离婚冷静期”,我个人是觉得很有道理的。

总而言之,支持删除“离婚冷静期”并不是鼓励离婚,也不是对婚姻不尊重。

相反,删除这些“家长式”的干预,才是重建对婚姻的敬畏。

任何时候,依靠制度维系的婚姻,只是被套上了枷锁而已。

当人们用行政手段强行维系婚姻外壳时,失去的不仅是离婚自由,更是对婚姻本质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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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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