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属于特定的监察法对象,是会被纪委带走调查的

风露青蝉 2024-06-19 10:05:04

虽然辅警不具有编制身份,但却是特定的监察法管理对象,因为只有在工作时期才属于,非工作期间不属于。而公务员和事业编属于完全的监察法对象,无论是否工作期间都属于监察法管理对象。

辅警属于: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在《监察法实施条例》第43条:下列人员属于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六项所称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二)虽未列入党政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党政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代表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辅警依法履职时才是监察对象。辅警只有在协助民警执法的过程中,这时候才属于监察对象。如果是自私出去,没有获得单位或者民警指令的,则不属于监察对象。

举个例子:派出所民警带辅警去娱乐场所检查,期间辅警发现问题,为避免处罚,收取了老板钱财,不向民警和单位汇报,这时候属于监察法管理对象,会被纪委带走。

如果是辅警私自去娱乐场所,未经单位同意或者请示汇报就去的,发现问题收取钱财,这时候则不属于监察法管理对象。

换言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非正式人员,只要他们代表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时就是监察法管理对象。

欢迎评论、关注、点赞、转发

2 阅读:1861
评论列表
  • 2024-06-20 00:11

    挣钱不多,屁事不少,恶心!

  • 2024-06-24 22:18

    辅警受贿也是构成受贿罪的,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2024-06-25 10:12

    我这边辅警成了养老院队伍普遍都有50+,年轻人在前几年还不少现在越来越少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