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a参加疯马秀的事情已经在整个互联网发酵好几天了。都说姐姐的腿不是腿,是塞纳河边的春水,这下姐姐真的扭去了塞纳河边。 反复品鉴后,还是想说这瓜的确很值得锤爆。
毕竟前几天大家还在吐槽YG不做人,给Lisa穿露屁股的衣服。结果现在正主自己跑去跳脱衣舞。
△Lisa疯马秀彩排背影虽说是会穿着衣服,但真的比脱光了打歌还可怕。奈何粉丝的弹性很强,主打一个理解。认为Lisa为艺术现身无罪,美丽自由万岁,甚至po上自己的照片以示支持...可这背后的逻辑,真的不堪细想。单单是“疯马秀”这一项拿出来,就很容易让洗白者破防。它真的是艺术吗?是谁在包装疯马秀
无论用什么样的话术来包装,疯马秀都很难被定义为真正的艺术,更无法摆脱和男凝的紧密联系。
疯马秀是1951年由法国艳舞团创办的表演节目,后期发展出了疯马俱乐部,以裸舞闻名。从它的名字的起源里能看出深意:Crazy Horse中的“horse(马)”,谐音同“whores(妓女)”。从表现形式上看,疯马秀好像的确和其他的低俗艳舞有所不同,这也是不少人把它视为“艺术”的主要原因。普通的脱衣舞所有的重心都在表演者的肉体上,不太注重舞台环境的塑造,舞者的花活儿也比较少。
但疯马秀则非常注重舞台视觉效果和表演方式的打造,堪称拥有脱衣舞界最迷离缤纷的光影效果。当斑点灯光被投射在脱衣舞娘身上,肉体就瞬间成为了草间弥生周边。
道具也复杂奇特,很装置很cult。
它们也会解构肢体,利用一些小技巧来对身体部位进行创意展示。
虽然舞者在排练时也会一丝不挂,但并不妨碍她们注意自己抬腿的每一个幅度,落地的每一丝力度。
这种艺术品般的”匠心“还体现在疯马秀的幕后团队上。除了舞蹈演员,他们有专人进行舞台设计和服装定制。
但这些细节的意义只在于:它让疯马秀变成了一种更高端的脱衣舞,好配得上它坐落在巴黎河畔收割富人眼球的定位,绝没有让它迎合男凝性质得到任何改变。
外表花里胡哨,核心还是物化女性肉体。都说疯马秀的女演员们是没有耻感的,可这并非因为她们真的对肉体不以为然,而是因为在那里,她们的身体被物化到了极致,以至于不需要再思考“是否该羞耻”。
△等待被挑选的疯马秀女孩所谓的“女性受众颇多”也没有任何说服力。因为演员的尤物身材和姿态打扮,全都按照男性欲望去筛选。
△据说舞者的年龄必须介于18岁至24岁之间,身高介于168厘米至172厘米之间,腿长介于112厘米至115厘米之间,肚脐到耻骨的距离必须是13厘米,双乳峰的间距必须是21厘米。整个疯马秀的观赏台细节布置,也都是男性生殖崇拜。
更多人对疯马秀“艺术性”的体会来自于“世界第一脱衣舞娘”蒂塔。认为她香槟舞的艺术性已经盖过了色情。
但“艺术性盖过色情”,不代表色情不存在。尽管蒂塔说自己不认为自己在跳艳舞,也不认为自己是在刻意地为他人打扮。
可蒂塔只有一个。不是人人都像她一样,从还未入行时就对“舞娘”这个职业充满向往,并以此为终身职业目标,自己拍照片、设计道具、念学位钻研。
蒂塔的舞蹈落在她个人身上是艺术,可仍不足以颠覆整个社会系统对脱衣舞的定义。我们不否认脱衣舞可以跳的很有美感,但只要“脱”的核心和讨好的主体没变,脱衣舞女永远是被凝视和被物化的对象,更别说其他随之而来的交易。
当Lisa决定踏进疯马舞俱乐部,借疯马舞展示自己的那一刻,她身上的标签就都是“脱衣舞女郎”。即便是自愿自由的又怎样?当一头猪有意识地跑入屠宰场,食客夸它懂事,难道同伴也要赞它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