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黑暗最冤的案子,从案发到枪决62天,上诉13天被一纸驳回

凡夫情理法 2024-12-27 14:51:36

1996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位十八岁青年,意外遇见一起凶杀案现场,从报案人被认定凶手而枪决,他就是呼格吉勒图,这肯定是历史上最黑暗最冤的一个案子。

从案发到枪决,只有六十二天的时间,上诉程序只用了十三天,就被一纸驳回。

在枪决时,两枪没打死又补了一枪,到了火葬场,眼睛还睁着。

此案,连一个普通百姓都能看出证据上那是各种错漏百出。

直到九年后,一个十条人命的无情杀人犯赵志红浮出水面,他才是呼格吉勒图案中被害人的真凶。

他竟然在狱中写下了偿命申请书,请求用他的命还给呼格吉勒图一个清白。

万万没想到的是,赵志红最后公审时变成了九起命案,唯独漏掉了呼格吉勒图一案,说到这里大家是不是很诧异,为什么?

是当地公检法三部门太黑暗?还是在程序上有什么特殊的手段?

1

好,让我们一回到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这天,还是卷烟厂一名临时工的呼格上中班,工时从下午三点到次日凌晨。

晚上七点,他与工友闫峰一起外出吃晚饭,期间喝了点小酒,因为厂里规定上班时间严禁喝酒,所以想以口香糖掩盖一下酒味,两人就在卷烟厂门口分开了。

呼格去了工厂边的便利商店购买口香糖,十分钟后他回到工厂,将口香糖给了闫峰后,回到了自己的车间。

但是,不到半晌时间,呼格又回到闫峰处说:「闫峰,不好,出事了」,他边说边拉着闫峰来到了卷烟厂东北角的旱厕屋。

呼格指着小屋说:「刚才我经过这里,听到女厕所里面有女人喊叫的声音,里面肯定出事了。」

闫峰对着黑暗无灯的厕所喊了两嗓子,见无人应答,闫峰就打开打火机,借着微弱的灯光,他和呼格两人壮着胆子,猫着腰扶着墙壁摸进了女厕所。

突然,在厕所最里面的两个侧格中间的矮墙上,有一具赤裸的面目狰狞的女尸,两人本能地叫了一声,慌不择路地跑出了厕所。

出了厕所,闫峰在稍微镇静后说:「呼格啊,看来我们不要多管闲事,小心引火上身」,谁知这句话不幸而言中。

原来,呼格吉勒图却坚持要去报案,而他没想到自己的这一决定,让他的生命定格在十八岁,也死不瞑目。

报案后,两人回到了工作岗位,但一小时后,一辆警车驶入卷烟厂,闫峰与呼格吉乐图俩人被带回警局进行审讯。

报案人成为了犯罪嫌疑人,呼格和闫峰被分别审讯,持续到了晚上十二点。

闫峰事后回忆说,他听到了隔壁呼格吉勒那屋桌椅剧烈挪动的声音以及呼格叫喊的非常痛苦。

第二天凌晨,警方释放了闫峰,他在离开审讯室走过呼格的房间,从门缝中看见呼格头戴一个摩托车安全帽,被铐在了暖气管架上。

见此情景,闫峰感到大事不妙,在离开警局后来不及回家,直奔呼格家,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都告知了呼格的父母。

得知儿子被当成了杀人嫌疑犯,呼格的父母李三仁和尚爱云十分震惊,在向警局多次要求了解儿子被捕的相关情况后,得知了一个让人诧异的结果:你儿子已经认罪了,口供上还有他的手印!

因为警方禁止他们探望自己的儿子,呼格父母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三天后,呼格没有像闫峰一样被释放回家,而是被呼和浩特市警方移送到了看守所。

谁知,在十一天后,「呼和浩特晚报」的一则报道让所有人懵了,就是「四九女尸案」侦破记,文中记录了呼格案细节以及呼格的口供内容,摘要如下:

「晚上天昏地暗,我溜进了公共女厕所,躲在靠近门的第一个蹲坑,在八点半时,一个女生走了进来,我就来了个猛虎扑食,我一个胳膊楼住了她的脖子,而另一个手恰住了她的喉咙,结果她没有吭声,我知道她已经死了」

而在这篇报道中,使用了呼格吉勒图的真名,估计全呼和浩特市的人都知道李三仁家出了一个猥亵杀人犯,导致四方邻里人尽皆知,都在背后指指点点。

其实,这篇文章的真正意义不在于「四九女尸案」侦破,而是在于表扬一九九六年政府大张旗鼓推行的第二次严打行动,而呼格案成为当地政府响应中央政府严打行动的最好案例。

「当天发案当天破,这还不够快吗?」媒体歌功颂德,但是,李三仁夫妇在看了这篇侦破呼格案的文章,内心真是五味杂陈,因为他们打死也不相信儿子呼格吉勒图会猥亵杀人。

自从呼格案发后,李三仁夫妇两人天天往公检法三个部门跑,希望通过向侦办案件的人员解释和说明自己的儿子是个内心善良的人,绝对不会是杀人犯。

然而,答复令一家人崩溃:「回去收尸吧!」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就在案发后一个多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呼格案。

法庭上,呼格吉勒图一脸憔悴,身上还是那件一个多月前上班时的烟厂制服,多了一件马甲。

而庭审出人意外,只经过了一个小时,在短暂的休庭后,法官直接宣判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以及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可笑的是,法庭既没有宣告死刑的具体执行时间,更没有通知家属,最后李三仁夫妇还是从好心的邻居处出得知,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号呼格被执行死刑。

从案发到枪决,经历了六十二天,一切变得物是人非,令人悲痛的是,呼格含冤而死,父亲李三仁,母亲尚爱云再也无法工作,先后办理了病退手续。

时过境迁,卷烟厂以及凶案现场旱厕早已被拆除,而唯一不变的就是呼格父母与兄弟的坚信:「呼格吉勒图不会杀人!」

然而,在当时,一个没有任何家庭背景的人,如果你没有新的证据,上诉几乎很难。

2

九年后,就是二零零五年十月的一天,李三仁夫妇家有位邻居来访,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让呼格案迎来了转机。

邻居说看见警方提押着一个戴着脚铐、手铐的重刑犯,在以前呼格案发的那个旱厕位置指认凶案现场。

而据大家回忆,这个公共厕所从修建以来,只发生过一起凶杀案,就是呼格的「四九女尸案」,怎么又来一个凶手确认案发现场?

如果是这样的话,呼格就不是凶手,李三仁夫妇觉得这是为儿子讨还公道的时候了。

但是,李三仁夫妇找到律师时,谁知这位律师一看案卷就摆手:「不不不,不行,你这个案我接不了!」

「律师,为什么?这不是真凶出现了吗?」呼格父亲很是纳闷,而律师做出了分析:

如果,呼格吉勒图案另有真凶,那就是个错案,这就意味着要重重地打脸公检法三个部门。

首先,是公安刑侦部门第一步就办错了案;

其次,在检察院接受了公安上报的错误卷宗后要审核,程序应该是再次提审讯问嫌疑人呼格,只有在确保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正确的基础上向法院提起公诉;一旦审核不过关,就会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公安撤销案件。

最后,在法院的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也会退回给检察院。

结果就在案发后短短的六十二天内,呼格案从侦查、公诉、审判到执行一路绿灯,没有遇到一点阻碍。

所以,呼格案一旦认定是错案,翻案后有多少官员、甚至是不少高官都会因此受到牵连,这绝对不是他这样的律师能够承担的。

这位律师说出了心里话,虽然他拒绝了李三仁夫妇的翻案请求,但是,却给他们推荐了一个人。

此人不是别人,就是新华社的汤计记者。他是一个有良知的资深记者,得知呼格案的真凶已经落网,于是他决定发动自己的人脉关系去打听消息的准确性。

果真如此,李三任听说的重刑犯就是赵志红,此人于十月二十三日落网,据他交代,从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开始至今,在短短的七八个月中,就在呼和浩特市犯下了三起性侵杀人案。

万万没想到的是,赵志红竟然交代了近20多起案件,其中涉嫌盗窃、抢劫和性侵杀人等命案十起,包括呼和浩特市「四九旱厕女尸案」在内。

根据赵志红的交代,与呼格案的相关细节完全吻合,经过警方核实后,所有人被震惊了,汤计在相关的内参消息上发表了《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一文。

所谓内参,就是政府机关内部涉及较为敏感、很有价值的新闻报道,但这篇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发表的内参消息没有引起多大的重视。

这样,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赵志红连环命案开庭审理,但是在审理中发生了意外,就是本来身负十起命案的赵志红,检察院只对他起诉了九起,唯独漏掉了「四九旱厕女尸案」。

大家细想以下就能理解,检察院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九起案件也够赵志红枪毙几回的,而排除了「四九旱厕女尸案」,那么呼格案就不是错案了,这就省了许多的麻烦。

一旦赵志红被公诉审判,死刑是必然的,而如果他死了,那么呼格吉勒图案将永远将死无对证,成为一个无法翻身的冤案。

时不我待,新华社记者汤计在第一时间得知赵志红已经被九起命案庭审了,他马不停蹄地行动起来,一定要留下活口赵志红为呼格翻案。

在他的努力下,汤计走访呼和浩特市的公检法机关,终于获得了四份不同人员审讯赵志红的不同讯问笔录,而这就可以与警方审讯呼格案的笔录做一个完美的对比了。

一是对死者杨焕枝的描述而言,两人的描述相差甚远。

呼格称杨焕枝身高在一百六十到一百六十五公分,长头发不烫发。

赵志红认为身高在一百五十到一百六十公分,他还强调是按照自己的身高作为参考的,头发不长,短发也就到脖子左右。

尸检报告是尸长一百五十五公分,烫的卷法很明显,所以,赵志红描述的更加正确。

二是对死者有关细节描述而言,赵志红的描述更为贴近现实。

呼格称死者内裤是红色的,而赵志红说由于没有灯光,看不清里面的穿着;而案发时候是晚上七点,内蒙古四月的夜晚昏暗,而案发旱厕没有灯光照明。

呼格说与被害人对话,杨焕枝讲的是普通话,但是受害者的家人朋友都说杨焕枝只会说方言。

三是关于被害人死亡原因的凶手供述。

根据呼格供述,他右手绕过被害人的脖子捂住她的嘴,左手掐住了他的脖子,往后面拖她致死。

那我们来看一下尸检报告,被害人的后颈后有大面积的出血,这与呼格交代的杀人方法导致的结果根本不符。

但是,来看一下赵志红的描述,双手掐住死者的脖子,将他按在了厕所的矮墙上,结论不用我再说了。

就这样,第二篇内参诞生了,题目就是《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

即使是一份不公开的内参,其发表的可信度也去要有十足的把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所以,在上面的询问笔录基础上,记者汤计重点论证了当年定罪呼格的证据。

当年呼格有罪的证据除了呼格自己认罪的口供以外,还有一份就是公安厅的鉴定书。

在鉴定书中,在A型血的呼格左手拇指指甲缝中采集到了皮屑,而在这皮屑样本中检出与死者杨焕枝一样的O型血,结果就是这血型成为了呼格杀人的铁证,你是不是气的要摔了手机。

而让人想入非非的是,尸检报告中有从死者的体内提取的分泌物,结果在案卷中不知道为何没有分泌物的检验报告?

有人认为被害人体内的体液不是凶手的体液,所以没有检验报告也是正常的。

但是,赵志红归案后承认自己在被害人体内留下了精液,所以,可以确认当年已经采集到了凶手的DNA,那么这份检测报告为何弄丢了?还是因为这份DNA报告不是呼格的就把它给丢掉了?

如果是这样,是不是令人细思极恐啊。

3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就在记者汤计发表了第二篇内参后不久,他迎来了一位神秘的狱警来访。

狱警将一份特殊的《偿命申请书》转交给了汤计,而这份申请书的落款签名是赵志红。

原来,连真正的凶手也看不下去了,他在狱中奋笔疾书请命,摘要如下:

「我是二二五系列杀人案罪犯赵志红,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我的案件审理完毕,但是,我在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晚上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道杀人案,却没有被检察院在庭审中提起公诉,不知道为何遗漏?故此,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侦查此案,还死者公道,还要还冤者以清白。」

当时,赵志红还不知道有记者汤计这个人,所以这封申请书是写给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私下让这位狱警转交,但狱警直接将这份申请书交给了汤计。

当然,屏幕前的你一定知道其中的缘由了,所以在汤计得到这封信后,就此发表了第三篇内参《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寄出偿命申请》。

间隔十二天,连续两篇重磅内参发表,上面终于重视了,决定将赵志红押后再审,这样直到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赵志红才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死刑。

赵志红,虽然已经被押后再审,但是呼格案的再审却杳无消息,无奈之际,李三仁夫妇就此开始了一场马拉松式的战斗,就是在呼和浩特市与北京市两头跑,不断地找律师,找媒体和找公检法部门。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

转眼就是三年,李三仁夫妇来回乘坐的高铁票就像一副扑克牌那么多了。

到了二零零九年的一天,《法治晚报》的主编朱顺宗意外接到了一通神秘的电话。

打来电话的人,自称是一个来自内蒙有良知的检察官,而他的来电就是要用传真机送来一份四页的文档。

这是一份呼市检察院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七日给呼格做的笔录,笔录中,呼格完全推翻了自己在公安机关做的有罪供述。

他说自己之前讲的都是假的,自己根本没有杀人,之所以之前讲的是假的,因为当时警方说我讲了就可以回家了,而且当时自己尿急,心想讲好了就可以了。

还有,在看守所里,曾经有位队长问他,那个女人是不是他掐死的,呼格猜想那个女人应该死了,但是公安局的人说那女人没死而且认出了他,所以呼格就这样说了假的有罪供述。

你看,一是不让呼格上厕所,这是刑讯逼供,二是说被害人没有死已经认出他了,这是诱供。

所以,法庭审判书说呼格吉勒图供认不讳这完全是假的,在朱顺忠一收到这份新的笔录后,深怕夜长梦多,立即将他公开发表。

接下来的几年,记者汤计又发了三篇内参,终于,在二零一一年一月,呼格案再审迎来了新的希望。

原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换人了,继任者是原自治区高级法院书记胡毅峰,他在当时积极推动了呼格一案的复查,虽然他在后面因为贪污受贿被判处了十四年。

终于,在呼格吉勒图被判处死刑的十八年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盼星星盼月亮的呼格家人接到了来自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再审决定书。

十二月十五日晚上八点,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平亲自送达了再审呼格吉勒图无罪的判决书。

这份迟到了十八年的无罪判决书,让李三仁和尚爱云夫妇感慨万千痛哭流涕,当然,还有默默无闻地帮助他们的新华社记者汤计。

你难以置信,汤计当时对抗的是公检法三个部门的各种高官,在汤计发表了第一篇内参后,有位良知的警察打来电话:「汤计,你不能睡大觉,有人要杀人灭口!」

又在几篇内参发表后,汤计和他的新华社也受到了威胁,有个呼市公安局一个主要领导说:「告诉汤计,别到处乱写,再乱写,小心我对他采取措施!」

呼格案成功翻案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法院最后对李三仁一家作出了贰百零五万九千六百二十一点四元的国家赔偿决定。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内蒙古高院发布对二十七名造成呼格冤案的相关人员追责通告,可惜的只是记过、严重处分和警告等等。

而其中的一位罪魁祸首就是,当年负责呼格案侦查的呼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他就是呼格吉勒图案冤案的制造者。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冯志明因为贪污腐败被判处十八年有期徒刑,可笑的是,他就是那篇《四九女尸案侦破记》的作者,而这篇表扬文章的侦破记的灵感来自哪里?

原来,冯志明副局长在莅临凶案现场后,他和报案人呼格吉勒图和闫峰简单的交峰对话后,他的一种神探的感觉油然而生,心情豁然开朗:

霎那间,唉,眼前这两个男的怎么会知道女厕内有女尸?本局长就看穿了你们两人的把戏!

而这个贪污受贿局长的先入为主的思路,从一开始就认定呼格就是凶手。

据悉,临行前呼格吉勒图见父母时无话可说,就是泪流满面,被法警带走时,他凄凉且绝望地喊了声「妈…妈…!」

这一声,让妈妈肝肠寸断,当法官验明正身后行刑时,呼格吉勒图挤出了最后一丝力气,大声呼喊「我…是…冤…枉…的…!」

在行刑时,双脚跪地的呼格吉勒图,却高昂着头颅,法警开了两枪,也没有将他打倒,在第三枪打响,呼格吉勒图才扑倒在地。

这是一种何等的绝望?

这是一种怎样的冤屈?

国家补偿是事后的安慰而已,根本不能挽救呼格吉勒图18岁的生命,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当时办案的公检法三方,但凡有一方认真负责,也不至于产生轰动全国的冤案。

希望,悲剧不要重演!但是,历史就是这样,大家也是知道的!

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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