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夏天,单身母亲杜秀梅如往常一样,在厂里埋头苦干。突然,儿子的班主任打来电话,请她立刻前往一个地方。
杜秀梅的心咯噔了一下:是不是儿子出了什么事?她不敢细想,立刻和厂里告假,前往老师说的嘎呀河边。
嘎呀河,位于吉林省图们市,是图们江的一条支流。河流深度在1.2米左右,水势平缓,河底有沙和卵石。 因此,一到夏天,嘎呀河就成了孩子们消暑嬉戏的好去处。
这天是6月7日,恰逢高考,一些学校被设做考场。安丰龙所在的初中就是其中之一,从天而降的假期,让孩子们高兴坏了。
正因为如此,15岁的安丰龙和同学们结伴到嘎呀河边玩耍。
几个人在嘎呀河里嬉戏打闹,汗水夹杂着河水,玩得不亦乐乎。少年们无忧无虑的画面甚是美好,却不曾想,危险也正在向他们靠近。
孩子们玩累了,便坐在岸边休息,安丰龙的同学小硕,不小心把自己的鞋子弄到河里,小硕不假思索就跳入河里去捡。
转眼间鞋子就漂到河中央,不会游泳的小硕趟着水向鞋的方向走去。按理说,1.2米深的嘎呀河应该不存在什么危险。
但不知为何,小硕竟然很快就被河水裹挟,整个人都要沉到水里去了,只剩一个脑袋露出水面。不会游泳的小硕惊恐万分,并本能地扑通挣扎,拼命呼救。
水深远不及少年身高的河流,怎么突然变得如此凶险?原来是这附近有个采沙场,他们违规开采嘎呀河里的沙子,且开采后没有及时进行回填,导致本才1.2米深的嘎呀河暗藏了不少深坑。有的深坑甚至达到了3米,这些深坑形成的漩涡藏匿着危机,足以使人溺亡。
一切发生得如此突然,岸边等候的小伙伴们都被吓坏了。这时,安丰龙和同学小佳最先反应过来,他们迅速扑进河里,往小硕所在位置游去,想要救起小硕。
一番紧急操作,小硕终于被救了上来。惊惶未定的小硕,看着眼前握着他的手的小佳,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这时,突然有人大喊一声:“糟了,安丰龙怎么还没上来!”于是大家顾不上安慰小硕,赶忙寻找安丰龙的身影。
可是,大伙望穿了眼,喊破了嗓子,也没有发现安丰龙,一群人再次愣住了。经过的路人们听到动静,询问孩子们发生了什么事?孩子们把事情简单说了下,几个热心的大人听了,赶忙下水寻找失踪的安丰龙,但依然不见其踪影,只能报警求助。
警察和救援队一边继续搜救一边联系学校,学校老师通知了安丰龙的母亲杜秀梅。
杜秀梅赶到现场后,看着眼前的景象,又听几个孩子哭着讲述了事情的始末,心中升起了不祥的预感。
中午她才和儿子通过电话,儿子问她要不要回来吃饭,还开心地说因为高考,学校给他们放了几天假。她答应儿子晚上回去给他做好吃的,可这会儿子在哪呢?
救援队搜寻了一下午都无果,看着眼前这位濒临崩溃的母亲,他们决定扩大范围继续寻找。
这一找竟找了六天。六天里,杜秀梅几乎不吃不喝,满脑子里都是儿子活蹦乱跳的身影。她也知道希望渺茫,只是身为母亲依然期盼着奇迹发生。即便没有奇迹,她也想快点让儿子,离开这冰冷的河水。
直到六天后,救援队终于在距离事发现场,好几公里处,发现了安丰龙。少年本来英俊的面孔,早已被河水浸泡得不成样子,身体也肿胀不堪。
杜秀梅看着儿子成了这副模样,再也绷不住了,一声凄厉的哭喊之后,整个人就晕了过去。
那时候网络还没有现在发达,但15岁少年见义勇为,舍身救人的事迹依然迅速传开。人们都钦佩少年的善良勇敢,更为其花一般生命的凋零,深感痛惜!
当地政府为了表彰安丰龙的英勇事迹,为其颁发了“见义勇为小英雄”的荣誉证书,并向其母杜秀梅发放了10万元的抚恤金。
然而,斯人已逝,纵使再多的表彰和金钱,都无法抚平杜秀梅的丧子之痛。
杜秀梅和前夫离婚得早,儿子安丰龙从小跟随母亲生活。母子二人相依为命,感情十分深厚,安丰龙也一直十分乖巧懂事,是母亲的骄傲和精神支柱。现在,儿子突然离去,杜秀梅的世界都坍塌了。
唯一能让杜秀梅感到些许慰藉的,便是儿子是因为救人出事的。从小她就教育儿子要善良勇敢,乐于助人,儿子也不负教诲,他做到了!只是,这助人的代价也太大了。
只是令她万万没料到的是,小硕和他的家人,不但不感激儿子的救命之恩,反而口出恶言,中伤儿子!
兴许是怕承担责任,小硕和他的父母,不仅没有出席安丰龙的葬礼,反而四处宣扬安丰龙是自己贪玩,带着他们几个同学去河边玩溺死的,和小硕没有丝毫关系。他们随另外几个同学送去的1000块钱,不过是出于人道主义罢了。
这些话传到杜秀梅那里,她怎么也不敢相信,小硕一家会这么冷血无情,连一句最基本的“谢谢”都没有,还倒打一耙。
悲愤不已的杜秀梅找到小硕一家讨说法,小硕一家人依然信口雌黄,咬定安丰龙没有救小硕,是另外一个同学小佳救的,还当着杜秀梅的面说安丰龙死了活该。
这下,杜秀梅被彻底激怒了,她冲小硕一家怒吼:“你们的良心呢?我儿为了救你命都没了,你们竟然还这样污蔑他,我要告你们!”
小硕一家没有丝毫愧疚,还扬言让杜秀梅去告,告到市里省里都不怕。
几天后,杜秀梅一纸诉状把小硕一家,连同开采嘎呀河的沙场、河道监管部门都告上了法庭,她决心用法律的武器捍卫儿子的在天之灵。
她状告小硕一家人扭曲事实,推卸责任,诋毁污蔑儿子的名誉;状告采沙场违规开采,导致水深急流,且未设置任何提示牌,提示危险不得靠近;状告河道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允许沙场违规开采,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当地人得知杜秀梅状告一事,都站在了杜秀梅这方,觉得她早该打这场官司了,不少人通过各种渠道对其表示关心和支持。
开庭当日,小硕一家仍辩称救命恩人只有小佳一个,安丰龙是自己不慎溺亡。在场的同学都看不下去了,他们再次陈述当日发生的情景,大家都证实:安丰龙是在小硕溺水之后,为了救小硕,才跳进水里的。
就连小硕口中“唯一的救命恩人”小佳也提到一个细节:当时,若非安丰龙用胳膊环住小硕的脖子,用力往岸边拖,仅凭自己一个人,根本救不了小硕。而且危急时刻,要不是安丰龙牺牲自己,推着他们俩先回到岸上,很可能没命的就是小硕和自己了。
大家都十分不解:为什么小硕要屡屡颠倒是非,伤害可怜的安母和死去的英雄安丰龙?自此,同学们都不愿再和小硕接触了。这样恩将仇报的行为,必定为人所不齿。
法庭经过审理及相关调查取证后,判决采沙场和河道监管部门,共同对本次意外的发生负主要责任,赔偿安母杜秀梅25万元。而小硕在安丰龙溺亡事件中不存在行为过错,安丰龙救人系自愿行为不存在他人强迫,故其对安丰龙的死亡无需承担责任。
但法院同时认为,小硕一家事后不知感恩、言语上诋毁救命恩人的行为,属于侵害死者名誉,道德败坏。判决他们一家对杜秀梅公开道歉,并赔偿1万元。
至此,小硕一家可算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和众人的谴责,大快人心!杜秀梅受伤的心灵终于得到一丝慰藉,她终于为儿子讨回了一个公道!
曾经,助人为乐是全社会宣传的一个美德。然而,像小硕一家这样忘恩负义的人屡见不鲜,不少人都在思考:当今时代,还该不该、能不能见义勇为?
2021年颁布实施的《民法典》,为见义勇为这一行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这一规定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避免了“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的上演。
但我们更乐见的是:人心向善,好人必须有好报。否则当有人遇到危险时,谁还敢出手相救?
这种为了救别人牺牲自己的例子,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当然这种被救人的家属不知道感恩,还反咬一口的例子很少。可是即使被救人的家属知道感恩,作为当事人到底该不该下去救人呢?
我觉得每个人的回答都不一样,有些人会在前面加很多设定条件,比如说当事人会不会游泳,比如说被救人所在的水域的危险程度有多高等等。这些其实都是在抽象的探讨一个问题,我觉得意义不大。如果把这个问题换成这样就具体了: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遇到这种情况,你会告诉他下水去救人还是留在岸上?
我也是两个孩子的妈妈,这种问题我从小就告诉过他们,我告诉他们你要留在岸上。因为以你的能力和判断力,根本就判断不了下水之后会出现什么情况,你将面临什么风险。当然你不要什么都不做,你可以喊来周围的大人看看他们有什么办法,或者打电话求救,想办法去帮助他,但是不要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你的生命是非常宝贵的,没有什么比你的生命更珍贵。
有些人可能觉得我这样教育孩子不那么高大上,但是我确实觉得每一个生命都很珍贵,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必要拿自己的生命去拯救另外一个生命。说的略显冷漠一点,每个人有他自己的业,有他自己的因果。
其实这就涉及到在哲学上经常探讨的一个叫电车难题。假如你是一个火车司机,你在高速行进的过程中发现前面的轨道上有5个孩子在玩耍,你刹车已经来不及了。但是你有一个选择是,在5个孩子之前轨道上有一个岔道,你可以把火车转向,但是转向之后的岔道上有一个孩子在玩耍,也就是说如果你不转向,5个孩子会失去生命;转向的话,牺牲一个救了另外5个。你会怎么做?
听上去似乎应该牺牲一个救5个,但是这一个孩子他本身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他在一条不会有火车经过的岔道上玩;而另外那5个孩子他们在火车会经过的轨道上玩。那么如果为了这5个孩子,牺牲一个无辜的孩子,难道这个孩子的生命就值得被这么牺牲吗?
我们再做一个进一步的假设,假设那个正常轨道上不是5个孩子,是一个孩子,岔道上也是一个孩子,那么我相信这就不是一个值得如此关注和探讨的问题,绝大多数人会选择直接走自己该走的轨道。
这大概就是我刚才说的那句略显冷漠的话,每个人有他自己的业,和自己的因果。
当然也有人会跟我说这还不一样,因为火车这种案例是两个人里有一个必死无疑,但是在下水救人的过程中,还有可能把这个孩子救上来,实现双赢。
这就回到我刚才的那个问题上,因为我觉得如果是我的孩子,面对一个陌生的水域,他从来没有救过人,他不是一个专业的救援者,他根本没有办法去判断风险和后果。这个时候铤而走险是不明智的。就算是生死的概率一半一半,这样的赌局谁敢去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