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穷志不穷”,这句古语在全红婵的家庭中得到了最深刻的体现。全红婵以超凡脱俗的技艺和坚韧不拔的精神,在奥运赛场上连夺三金,不仅成为中国跳水史上最年轻的奥运三金得主,更以其卓越的表现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异彩,成为获得满分次数最多的跳水小将之一。
随着全红婵热度的不断提升,全红婵的爸爸——全爸也被大家关注。
在全红婵爆红之前,全家生活都靠全爸一人支撑。全红婵夺冠后,改变了她的人生和她的家庭,比如全红婵的爷爷和妈妈以前治病费用的问题解决了,当地的医院承包了两人的治疗费用。
目前,全爸和全红婵的哥哥在家里打理果园并通过直播出售农产品。值得一提的是,全爸不仅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全爸农产品”,而且还拿自己的肖像申请注册了商标,注册在第31类。
一些人可能还不了解,肖像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而且早有先例。比较知名的就有王守义十三香和老干妈陶碧华以及王致和豆腐乳等等。肖像商标用的好的话,可以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亲自为品牌代言,给消费者一种更值得信赖的感觉,并且能够让人留下深刻印象,起到不错的宣传效果。
随着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大,优质的商标资源所剩不多,申请肖像商标不失为一个好选择。那么,申请商标时,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肖像,需要注意什么呢?哪些人的肖像不可以使用?知协的商标顾问指出六点注意事项。
1、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项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
2、将他人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的,应该予以说明,同时需要附送肖像权人的授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包括(肖像权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被授权人名称以及授权事项,肖像权人签字及签署日期),此外还需附送肖像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肖像人已死亡的,应附送申请人有权处置该肖像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作为商标图形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4、未经许可将他人肖像申请注册商标的,肖像权人有权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此商标提起无效宣告。
5、若商标图样中的人物图形并非真实的人物肖像,应当在商标说明中予以说明。
6、伟人肖像,历史人物,宗教形象,特定指向的服饰帽子等最好规避,容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或者带有民族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