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留言:自己的哥哥在安徽某公司连续10天加班通宵没有休息,最终于11月31日凌晨4点左右去世。他的哥哥是00后,今年还不到25岁的年纪。看到这里大喇叭真的很唏嘘,太年轻了。
由于大喇叭看到信息的时间比较晚,有几点问题需要搞清楚。本来是想接着联系呢,奈何这位朋友也不回复了。点开某短视频平台查看她的账号,发现内容已经隐藏了,大概率是受到来自公司方面的压力了。既然如此,咱只能在图片中关键信息处打上马赛克。
这几点问题只有搞清楚后,才能最大限度的帮助她(朋友)下一步行动。
首先就是,猝死能不能认定工伤?大喇叭查阅了国家相关法律,以下三种情况猝死可以认定为工伤:
1、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猝死。
2、员工居家办公时猝死。
3、员工在加班结束后返回家中时猝死。
以下四种情况是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1、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病,请假回家后,再到医院经治疗后猝死。
2、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48小时后死亡。
3、员工在食堂用餐、在宿舍休息猝死。这里需要说明下,如果宿舍作为员工工作休息场所,可以视为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则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举个例子,员工在上班时间身体不适请假回单位宿舍休息,并在宿舍内猝死,那么该宿舍就可看作员工工作休息的场所,有可能被认定工伤。反之非工作时间,比如下班回到宿舍发生猝死,则很难认定。
4、员工在上下班路上猝死。需要说明,如果在上班路上猝死,经鉴定是由于职业病所导致,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员工猝死,公司没有缴纳五险怎么办?
员工家属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可报销金额和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这些一般法院都是支持的。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的计算方法则根据缴费年限来确定。以死亡时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具体如下:
1、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2、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3、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4、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不超过24个月。
以上这些,最终拿到的赔偿金是比较可观的。也算是对逝者家属心里的一些安慰。
最后,大喇叭感觉猝死的发生概率感觉越来越年轻化了,身边就有好几个例子。
自己在上一家大厂工作的时候,有一次赶项目整个部门加班,快到晚上10点半的时候,所在办公区一位同事突然倒地不起,HR看到后赶紧拿出配备的AED除颤仪救活(现在是大厂标配了),赢得了宝贵的抢救时间。为此,公司专门奖励了这位HR3000元,并且组织员工培训急救知识,包括仪器怎么用,人工呼吸,心脏按压等。
不过我再想,公司不是减少工作量,让员工早点下班。而是做着一些“治标不治本”的表面工作,个人认为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