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在东莞打工的古先生告诉记者,养了18年的闺女,结果发现是替别人养的,不是自己的亲骨肉。
据当事人古先生介绍,他和老婆黎女士在2006年3月份办的喜事,不到一个月,黎女士就告诉自己说她怀孕了,这可把古先生乐坏了,真没想到这么快,7个月后大女儿居然出生了。
由于婚后的生活有些不尽如意,俩人的感情也不是那么深厚。再加上个别亲戚朋友的指点,古先生怀疑,这女儿越来越不像自己的了。
每次说起这件不愉快的事,妻子就骂古先生没良心。这个阴影不是一般的男人能承受的,长痛不如短痛,他果断带着两个孩子去医院做了鉴定,大女儿果然不是自己亲生的,而小女儿是自己的血脉。
结果出来了,作为一个男人,谷先生感到很窝囊憋屈。自己被老婆蒙蔽,做牛做马辛勤劳作,结果给别人养了18年的娃。
对此,妻子黎女士则辩解: 结婚前她就告诉说自己怀孕了,是男子自己愿意结婚养的,他自己心里没点逼数吗?
古先生感到妻子欺骗了自己,今后也不想和这样的女人一起过了,于是愤然将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赔偿各种损失共计23万元。
最后,经当地通城县人民法院居中调和,古先生与黎女士最终各让一步,小女儿归古先生抚养,黎女士自愿补偿五万元给古先生。
说真的,这件事太令人扎心了。男人辛苦付出把一个孩子养大,需要投入大量金钱、时间、和感情,等养大了才知道孩子不是亲生,这不是一般的惊天打击。平心而论,要5万元赔赏,真的不多。
所以,有网友出馊主意:“等大女儿嫁出去, 收了高额彩礼 ,在和老婆离婚,否则少收几十万的彩礼!”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说:“就凭小女儿是亲生的这一条,这妻子的道德水平就已经在平均线以上,古先生应该知足吧!”
(信息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