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遂溪县河头镇,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和痛心的事件。种植户李先生的 35 亩水稻,竟被当地政府指挥拖拉机强行铲毁,直接造成了 5 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李先生与施工方签订了合同,虽合同未获得自然资源局批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本身无效。在法治社会中,就算合同存在瑕疵,也有法律程序可循。法院裁定、仲裁机构介入,这些都是依法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然而,当地政府却采取了如此极端的方式,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一言不合,五辆拖拉机开进稻田,将即将成熟的水稻毁于一旦。这不仅是对种植户李先生的巨大伤害,更是对粮食的亵渎。粮食,是农民辛勤劳作的结晶,是国家稳定的基石。每一粒粮食都来之不易,尤其是在当前全球粮食安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浪费粮食更是一种不可原谅的行为。
退一万步讲,就算李先生在这件事情中有千错万错,也不能将怒火撒向这 35 亩水稻。那是农民们辛苦耕耘、即将收获的希望,是维持生计的重要保障。当地政府的这种做法,不仅缺乏对农民权益的尊重,更缺乏对法律程序的敬畏。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以合法、合理、合情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于合同纠纷,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更应该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给种植户李先生一个公正的交代,也给全社会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破坏粮食、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确保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共同守护我们的粮食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写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时)
(图片取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