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党中央赋予工商联的重要使命。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工作视为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聚焦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稳定就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引导民营企业在追求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深化社会责任实践。
在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不断强化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超五成民营企业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超四成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39.6%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29家企业积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新材料、高端设备、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取得新突破,推动现代农牧业、乳业、草业、稀土、能源等产业多点“突围”,为产业升级注入强大动力。
绿色发展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的自觉选择。一方面,助力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延伸煤基产业链,提升煤炭就地转化率和精深加工度;另一方面,积极投身新能源全产业链建设,开发新能源资源,发展装备制造。
数据显示,56.6%的企业采用节能、环保原材料;45.8%开展清洁生产,打造循环经济;44.2%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41.1%对设施设备进行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此外,民营企业还踊跃参与造林、种草、防沙治沙等生态工程,为构筑生态屏障贡献力量。
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积极牵头推进“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行动,助力应届毕业生、农牧民等重点群体就业。2024年,全区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人数较上年增长10%,提供岗位超100万个。民营企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充分展现了就业“稳定器”和“主渠道”的责任担当,为稳定就业形势发挥重要作用。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积极作为。截至2024年底,2825家民营企业与3334个嘎查村结对帮扶,实施项目2534个,产业帮扶投资达73亿元,吸纳就业12.6万人次。
自“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以来,民营企业持续加大产业、就业、公益、消费帮扶力度,创新协作模式,展现了“先富带后富”的社会责任和促进共同富裕的使命担当,推动行动规模不断扩大。
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建立在自身发展基础上,如何引导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将充分发挥“联”的职能优势,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的助企行动和营商环境提档升级目标,主动靠前服务,持续打造“政策落地进商会”工作品牌;深化“政企同心恳谈会”等活动,提升96888民企服务热线质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民营企业、商会走访座谈、调研,面对面倾听交流,帮助解决发展问题;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走深走实,稳步推进“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行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结合自身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民生和兴边富民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乔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