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为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落到实处,西昌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探索,建立了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监督与纪检监督贯通协调、共同发力的“阳光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既依照自身职责发挥效能,又强化关联互动、系统集成,形成了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搭建协作平台,破解“力量弱”。
市委统一领导强基础。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西昌市积极以党内监督引领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作,市委先后在党代会、纪委全会和市委常委会上研究部署西昌市“大监督体系”工作3次,建立了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责任领导体系,为建立具有西昌特色、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打牢了坚实基础。
纪委牵头落实强推动。在市委的部署推动下,市纪委监委牵头搭建了西昌市“贯通协作‘阳光监督’”平台,制定了《西昌市“贯通协作‘阳光监督’”工作方案》《西昌市“贯通协作‘阳光监督’”四项机制实施办法》,积极在工作和力量上进行统筹,目前,已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明确监督重点10项,建立工作机制4项。
部门协同发力强保障。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财政、市审计等22家单位分别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专责人员具体办的责任落实体系,坚持同心同向同力,积极在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上下功夫,全力保障“阳光监督”落地生根。
健全协作机制,破解“联动难”。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协作单位通过选定联络员,强化监督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对接沟通;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进行集体会商、任务调度、信息互通;不定期向各协作单位通报监督检查情况等方式强化信息沟通、整体联动。目前,已通过信息沟通整合各类监督10次,推动监督信息互通15次。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聚焦线索移送的规范性要求,逐一从移送对象、移送纪律、移送方式、移送时限等方面着手,“条款式”“清单化”明晰移送事项。目前,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已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61条。
建立措施使用机制。各协作单位通过业务培训、政策答疑、专业力量支持、数据共享等方式,积极在监督检查、问题处置、成效检验等环节中强化协作、支持,确保各类问题处置及时精准、结果经得起检验。目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协作单位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已累计选派300余人参加专案查办、专项检查、市委巡察等工作20余次。
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坚决打破协作单位间各自为政、信息壁垒、彼此排斥等现象,树牢全市“一盘棋”理念,积极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短板和治理建议等向各协作单位公开,强化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目前,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等单位已向各协作单位公开监督情况报告30余份。
抓实协作监督,破解“质效差”。
部门协作监督提质。在市委的领导和牵头单位的统筹推动下,各协作单位既依照自身职责抓牢部门监管,又横向互动、共同发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了“1+1>2”的监督效果。截至目前,各协作单位共开展“三个领域”回头看、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营商环境整治等专项协作监督43次,发现问题161个,已督促整改140个;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室组”联动监督160次,督促整改问题352个,制发履责提示单48份、工作督办单19份;市委巡察机构已完成10个市直部门、5个乡镇和42个村的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398个。
纪检重拳查处增效。紧盯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案件查办成果检验工作成效。截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58件67人,党纪政务处分14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3人。
廉洁警示教育固本。通过开展普规普纪普法活动和在“廉洁西昌”微信公众号开设“一把手”爱廉说、执纪者说等栏目,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截至目前,已开展普规普纪普法宣传11次,展播“一把手”爱廉说4期 、执纪者说3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现场庭审等警示教育活动10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