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消息,河南赵女士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中心繁华地段经营的 3000 平方米超市,因丈夫患病治疗需要照顾,与朋友的亲戚合伙经营,半年就亏损 200 万而倒闭,罪魁祸首竟是员工监守自盗,合伙人转移货物。
超市监控拍下上百次盗窃,赵女士表示,16名员工,没有一名员工不参与盗窃的,合伙人甚至将货拉到其他的店中去卖。经审计发现半年内采购价值22万余元的鸡蛋,就丢了6吨价值10.8万余元。他们啥都偷,最贵重的是白酒和上千元的红酒,以扫扫码或者不扫码的方式,或者以特价结账的方式盗窃。比如,100元的牛肉干扫5毛带走。
截至 2024 年 12 月,赵女士掌握盗窃证据的员工中,11 人先后受到法律制裁,其中 8 人被判刑,2 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另外还有 14 名员工被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决定终止侦查。
有网友指出,除了超市自身管理问题,员工法律意识淡薄也是关键。盗窃罪只要 “数额较大” 即可立案,全国范围内,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 1000 元至 3000 元以上属于 “数额较大”;3 万元至 10 万元以上属于 “数额巨大”,可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内盗超市,当时“占便宜”“没吃亏”最多的,可能将来是需要在囹圄中呆得最久的。“莫伸手,伸手必被剁”。
部分网友对老板的管理方式提出批评,认为老板过于 “佛系”。在如今超市普遍配备监控且有盘账流程的情况下,出现账实严重不符却不及时倒查原因,缺乏有效的管理流程,导致员工人性中的恶泛滥,日复一日变本加厉。最终不仅员工被判刑入狱,老板自己也遭受巨大损失,这种不作为导致的后果值得深思。
还有网友提出建议。每天负责区域的员工都要进行盘点,每周再派负责人进行复查,或者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如有缺漏就要罚款,还要员工自行补缺。同时,设立举报有奖制度且不实名,以此激励员工互相监督。更有网友指出为什么会集体偷盗,只要有一个人带头盗窃,其他员工看见了就会模仿,然后裂变,导致所有人都参与其中。即便你本性再好,在那种氛围下你也会变成和他们一样。所以,从根本上要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进行重罚,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对于赵女士能否追回损失,您有什么看法?您是否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您的想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