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好,我是小莫。
不得不说,帅雷雷就适合演一些人狠话不多的大哥角色!
随着“三块又三块,三块何其多”(提前点播)的操作,终于把扫黑风暴给追完了。
帅雷雷在剧中给人亦正亦邪的感觉,让人不禁想起当年刘华强那句:“我问你这瓜保熟吗?”
在大众的印象里这是一部警匪片,在税务小先锋看来这可是一部商业大片啊!
剧中因新帅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马帅“意外离世”,其所持股权必然会发生继承,剧中显示,马帅享有30%的股权,去世后由其配偶李丽涓获得其股权享有权。
1、股东资格的继承《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在新帅公司章程对股权的继承人资格没有规定限制性条件的情形下,马帅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应明确,其女儿马静雅作为未成年人,可以通过继承获取股东资格。
在股东资格继承问题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法》对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以上观点源于杜万华主编的公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7〕131号)】
2、股权财产利益的继承首先,若马帅的股权系在其与妻子李丽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并且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另行约定,那么,马帅股权对应的财产利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对马帅的股权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先将股权财产利益的一半分出为其配偶李丽涓所有,其余的一半应认定为马帅的遗产。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若马帅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马帅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具体应当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对于该遗产,其妻子李丽涓、女儿马静雅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因此,马帅的妻子李丽涓应获得股权财产利益的3/4份额,女儿马静雅获得股权财产利益的1/4份额。
3.股权转让剧中李丽涓无心公司经营,只想套现两亿元离开是非之地,屡次要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
抛开剧情的特殊情景,在正常的商业经营条件下,该份股权转让协议书有效吗?
首先,如剧中的新帅集团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公司法》的规定看,股东有权转让持有的股权,但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现有股东,则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自由约定股权转让的各项条件。
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则需要过两关:首先需要征得公司现有股东过半数同意;其次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在这样的前提下,李丽涓擅自对外转让其股权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其实,剧中出现的因股权引起的争议,在我们看来还可有以下路径解决:
如李丽涓与股权受让人达成一致,将所持股权转让予受让人,并签订了相应股权转让协议。
新帅集团的其他股东有权在知晓上述事件后三十日内,向李丽涓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如其他股东被暂时隐瞒,则在股权变更登记后一年内,其他股东仍然有权向李丽涓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一旦公司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获得支持,则李丽涓与受让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则无法履行完毕。
因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致使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善意受让人有权向李丽涓主张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最后,这个剧不错,但细节在我们看来还是有完善空间,股权转让不是压个腿签个字按持股比例掏钱就完事了,需要变更税务登记,更重要的还得交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