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院既不履行合同,又不兑现工资垫付和赔付,引发30余起怪诉

法觉天下 2024-09-09 09:19:32

2004年10月,应贵州某农业科研机构(以下简称农科院)邀请,并承诺以各种诱人的投资回报条件,邀请王其相投资农科院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经过多次洽谈协商,于该月底签订了合同。

合同(知情人提供)

按照合同约定,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由农科院出土地48.1亩,负责完善建设的所有手续,并协助王其相完成经营的手续,王其相投资不低于280万元,经营30年。同时,为了保证早日经营,补充协议还约定,该项目的建设竣工期必须保证在2005年8月30日前完成并投入运营。

合同(知情人提供)

按理,这是共赢的项目,农科院引进资金,将原本的荒山进行开发,建设符合要求的农业产业项目。农科院借鸡下蛋,以30年经营权换取一个成熟的现代农业科技园,是一个双赢的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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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条件极佳 未来钱景看好

而对于王其相来说,有农科院这么好的机构背书,自己投资相对来说风险小很多,虽然不能拥有项目的产权,但是,经营30年也有足够的利润空间,自己的投资回报也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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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农科院相关负责人告诉王其相,可以放心的施工,手续他们去办理就是了,王其相尽管放心施工,无论有无手续,施工能正常进行,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这样可以确保工程进度,早日完成项目的竣工和经营,早日产生经济价值,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

因此,王其相在签订合同后,很快就投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施工,由于有农科院的承诺,王其相在施工中确实没有出现任何阻力,工程也正常进行,项目也按照规划顺利进行。

项目全景(2024年9月1日拍摄)

农科院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园在王其相的带领下,经过加班加点的赶工期,并于2005年初工程接近尾声,项目经营也很快开展,王其相也开始招聘员工,进行培训运营的相关人员。

2005年4月,城管向王其相送达了行政执法违法(章)通知书,因农科院农业科技示范园没有办理手续,必须立即停工。王其相看到停工通知书,才发现农科院没有履行合同约定,没有将相关的手续办理下来,因此,该项目实际上是没有手续的。但是,农科院却要求王其相继续施工,手续他们去完善,停工的事情他们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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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王其相继续施工,想到这么大的单位,这么点小事处理起来应该很简单。不过,无论单位大小,如果不依法完善相关手续的话,还是会带来不小的麻烦。2005年7月,城管又下发了行政执法违法(章)通知书,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

看来,农科院说的手续的办理和完善,到现在也没有办理,王其相慌了,自己投资1000多万建设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居然是违章建筑,会被强拆。

于是,王其相拿起合同,去找农科院理论,要求农科院完善建设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能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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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终止合同 投资变成噩梦

2005年8月4日,农科院真正开始着手项目的相关手续的办理,10月13日,发改局同意立项,10月16日,规划局同意立项。按理,相关主管单位已经同意立项了,下一步就是办理建设、规划、施工等相关证件了,项目距离合法也就是一步之遥了。

不过,一步之遥真的就变成了遥不可及的事情。2005年12月4日,农科院以不能完善相关合法手续为由,口头告诉王其相,农科院违约,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赔偿王其相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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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农科院说的损失实际上仅仅是建设的投入损失罢了,农科院相关人员告诉王其相,王其相的建设投入需通过第三方评估后,以评估报告的为准进行赔偿,至于经营损失,则只字不提。

由于工期抓得紧,王其相不仅花掉了自己几百万的现金,还将花溪的2栋别墅进行了抵押借款,还将几台车子等其他能抵押借款的资产都进行了抵押,不得已,他也借了一些高利贷款,但是农科院以完不成手续为由,要求赔偿损失收回项目时,王其相已经一无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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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合同变废纸 承诺垫付民工工资不兑现

由于公司赶工期,拖欠了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王其相提出,先将拖欠的民工工资和材料款还后,剩余的资金再给自己,哪怕是亏就亏自己。

审判机构出台了《司法建议书》,建议人社部门和农科院协商,由农科院先垫付2万多余的民工工资,农科院相关领导也同意。

司法建议书(知情人提供)

不过,农科院却不兑现《司法建议书》的要求,农民工工资一分都没有支付,导致农民工怨言极大。一些农民工向审判机构提起诉讼,要求王其相支付工资,一些材料供应商也起诉王其相,要求归还材料借款。

由于无法按时支付民工工资等费用,自己也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天天都担惊受怕,年幼的孩子们脸上也难有开心的笑容。

司法建议书(知情人提供)

没有钱支付欠下的工资和债务,自己东躲西藏虽然能确保自己和孩子们不受到伤害,但是,债权人不可能因为找不到人而不了了之。

根据(2007)筑小法执他字第2号的民事裁定书,该院在受理执行王某、郑某华等61起申请执行王其相及其经营的公司时,发现王其相下落不明,也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通过调查发现,王其相在农科院建设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有多处房产和鱼塘,被审判机构查封。

民事裁定书(知情人提供)

2008年6月,农科院向审判机构申请,将被查封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10年的托管经营,按照前5年每年15万,后5年每年16万的托管费进行经营,用于王其相所欠执行案款440万。

由于农科院不兑现自己的承诺,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于是,出现了以工资拖欠、材料款拖欠以及各种借款为由的官司接踵而至,王其相也因为欠下高利贷等债务,不得不东躲西藏,过上了担惊受怕还要面临债权人起诉付款的巨大压力的生活。

民事裁定书(知情人提供)

审判机构也发现了王其相的问题,在案件的起诉和执行中,竟然出现了高达70起诉讼,诉讼金额达到了惊人的500多万元,远超第三方评估机构兑王其相施工项目总价值,诉讼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真真假假的诉讼,执行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发现显示执行完毕,而当事人居然分文未取的乱象,重复起诉超额领款等情况居然也同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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