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派出所的谢某第一句话就是“快帮我打211专案组的电话,我有重要情况报告”,他们想杀我灭口,我不想死,我要把他们的罪行全部说出来!
1997年2月11日,河南省公安厅接到报案:“昨天夜里,某射击场值班人员陈某被杀害,嫌犯抢走冲锋枪、手枪、步枪、猎枪十余支,各种口径子弹五千余发,彩电一台,现金160元。
由于这件案件太过恶劣,也很特殊,抢走的是枪支,此案如果不尽早告破,人民群众生命随时会受到威胁。
刑警队足迹检验专家郑德才奉命赶到现场。这伙犯罪分子很是狡猾,作案后,用拖把清扫了第一现场,郑德才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刑警,经过仔细查看,还是发现了两只残缺是鞋印,在射击俱乐部外围,又发现了多只不同鞋子的足迹,大部分相互重叠在一起。
回到专案组指挥部后,郑德才把在俱乐部外围现场所提取的22枚足迹,按鞋型和左右脚,依次分类排开,确定了足迹是由三种鞋子所形成,编为一号、二号、三号。
当晚十点,郑德才向指挥部报告现场验结果,犯罪分子应该为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犯罪分子不止清扫了现场,还把射击场报警器线路给剪断了,说明这伙人对报警器很了解,其二,犯罪分子进入射击场,先后撬开了保存账目的两个柜子,这两个柜子两个月前保存过冲锋枪,步枪和手枪,说明罪犯不是近期在射击场工作的人员,其三,射击场所有的柜子并没有全部被撬开,子弹还剩余一些,但枪支全部被抢走,说明罪犯熟悉射击场的内部情况,经过推断,嫌疑人锁定在射击场以前的工作人员身上。
经过排查,最后锁定了一年前在射击场工作过的谢某,前去调查情况的民警却传令人失望的消息,案发时谢某正在工厂上班,没有作案时间,线索到这也就断了。
第二天晚上,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一伙人在饭店喝多了打架,并且有人头部受伤,出警民警赶到事发饭店时,谢某头部受伤,脸色血迹斑斑,歪坐在椅子上,到派出所后,谢某第一句话就是“帮我打211专案组电话,我有重要情况报告,他们要杀我灭口,我不想死”。
据谢某交待,他有三个“好哥们”,自己还在射击场工作的时候,和他们聊起过射击场的枪支情况,案发后,自己请他们三人喝酒,询问枪支情况,但他们言辞闪烁,谢某觉得不对劲,打破砂锅问到底,三人见瞒不过去,借着酒劲,就想要了谢某的命,还好饭店及时报警。
民警得知这些重要信息后,立刻调取三人小区的回放录像,案发当天,王某骑摩托车回小区,还携带着一个类似装吉他的包,于是王某在家中被抓,经过审过,杨杨也被抓获,并搜出了埋在后山的枪支四支,子弹2000余发,最后一个张某由于拒捕,被击毙,得到了应有的报应,211大案也宣告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