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法院在处理复印件证据时,通常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无法提交的合理理由。如果原件遗失、被毁、不便携带或不在当事人控制范围内等等,则复印件也可作为替代证据提交。
若提交复印件不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法院则要求当事人解释为什么无法提供原件,并要求通过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以提高复印件的证据效力。此种情况下,如何获得其他证据,以及如何提升复印件证明力呢?建议方法如下:
1、申请律师调查令。对于当事人难以自行获得的证据,可以通过开具律师调查令,由律师到相关单位现场调查和取证,以获取更多支持性证据,验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2、法院制作调查笔录。如在涉及监狱在押人员或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的案件中,律师出面不方便,则可以申请法院前往制作调查笔录,以补充复印件的不足,增加复印证据的可信度。在前一段代理的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就是由法官亲自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作调查笔录,验证了复印件证据的真实性。
3、法院现场勘查。涉及物理位置或相关条件的争议,如工程合同纠纷中施工情况的验证,法官通过现场勘查可以直观地确认复印件中记录的情况是否真实。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亲自跑到小区现场勘查车位情况,很快便获得了第一手证据资料。
4、辅之以电子证据。现代商业活动,邮件、微信、QQ聊天、短信等电子通信十分广泛。电子记录因其时间戳和难以篡改的特性,已成为强有力的证据,能有效补充和印证复印件的内容。
5、由对方提出反证。在个案件中,也可以转移证明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反证来推翻复印件的内容,则法院更可能倾向于接受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据。
6、提升证据完整性。提交复印件作为证据,除了证明其来源的合法性,还要展示证据的完整性,要确保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辨,尽可能包含原件所有关键信息,这些都能提升法官对复印证据的接受度。
7、用好技术手段。因复印件容易被篡改或伪造,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验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如使用专业设备检查纸张、墨水年代或印刷方式等,也能较好地提升复印件的证据效力。
8、说服当事人提交原件。个别当事人不愿意提交原件,则可能存在篡改情形,目的在于掩饰一些细节。作为律师则应当充分提示当事人,复印件证据有其局限性和法律风险,告诉当事人,一定要实事求是,确保复印件和原件一致,坚决杜绝伪造证据。
总之,虽然复印件不能完全替代原件,但在特殊条件和补充证据支持下,是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加上综合运用各种法律工具和技术手段,有效地提升复印件证据的效力,只要真实可信,不影响拿到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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