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SLE)主要见于育龄期女性,随着风湿科治疗的进步,5年10年存活率有了很大的提高,结婚生子成了这一群体需要面对的现实!
而妊娠对于原发病的影响,在这一类人群中也表现的淋漓尽致,由于雌激素水平的改变,病情活动成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妊娠丢失的很重要原因。
在这样的患者处理中,风湿免疫科,生殖科和产科医生必须团结一致,为她们保驾护航。
《2015年中国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围产期管理建议》数据告诉我们:有约 1/3 的患者最终以剖宫产的方式终止妊娠, 1/3 以上的患者出现早产,20%以上的患者发生子痫,有近 30% SLE 患者的胎儿出现宫内发育迟缓(IUGR),妊娠合并 SLE 患者的母婴死亡率高达 8.9%。
通过这些冰冷的数据,我们不难发现SLE 患者的妊娠本身就属于高危妊娠。可以说SLE的生育之路就是生死之路。
如何选择合适的受孕时机就非常重要。
妊娠时机
病情不活动且保持稳定至少 6 个月
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剂量为泼尼松15mg/d(或相当剂量)以下
24h尿蛋白排泄定量为 0.5g 以下
无重要脏器损害
停用免疫抑制药物
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雷公藤、霉酚酸酯等至少 6 个月;对于服用来氟米特的患者,建议先进行药物清除治疗后,再停药至少 6 个月后才可以考虑妊娠。
在医学发达的今天,愿所有的SLE患者,都能安全的实现自己当妈妈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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