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幼师被害案凶手自辩有精神疾病?犯法了想起来有病?

熙说民间事 2025-02-16 21:52:20

今天,熙熙要说一个让人既愤怒又无奈的案件:山东女幼师被害案的凶手李某勇,在二审中突然自辩称自己有精神疾病,试图以此开脱罪责。这不禁让人想问:为什么总有人犯罪后才想起自己“有病”?这种借口真的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免死金牌”吗?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看看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以及我们该如何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1. 犯罪后的“精神病”借口:是真相还是套路?

李某勇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但在二审中却突然提出自己有精神疾病,并否认自己是有预谋的杀人。这种操作是不是有点眼熟?就像考试作弊被抓后,突然说自己“脑子不好使”一样。问题是,这种借口真的能站得住脚吗?

从案件细节来看,李某勇的行为显然是有预谋的。他通过蹲守、跟踪获取了受害者的住址,并购买了单刃刀多次前往其住处伺机作案。这种精心策划的行为,显然不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能轻易完成的。更讽刺的是,他在犯罪前并没有任何精神疾病的诊断记录,偏偏在犯罪后才想起自己“有病”。这种套路,简直是对法律和公众智商的侮辱。

2. 为什么犯罪后有人想以“精神病”为借口开脱?

这种现象的背后,其实有几个深层次的原因:

法律漏洞的利用:在一些案件中,精神疾病确实可能成为减轻罪责的理由。但问题是,这种规定很容易被滥用。一些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故意在犯罪后“装病”,试图钻法律的空子。

侥幸心理作祟:有些人认为,只要自己咬定有精神疾病,就能博取同情或减轻处罚。这种侥幸心理让他们铤而走险,甚至不惜伪造证据。

社会对精神疾病的误解:很多人对精神疾病缺乏了解,认为只要是“精神病”,就可以为所欲为。这种误解不仅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让真正的精神疾病患者背负了不必要的污名。

3. 如何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面对这种“犯罪后装病”的现象,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严格鉴定程序:对于声称有精神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严格的医学鉴定,确保其真实性。不能仅凭一面之词就轻易采信。

加重处罚力度:对于故意利用精神疾病借口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应该加重处罚力度,甚至追究其伪造证据的责任。

加强法律宣传:通过法律宣传,让公众了解精神疾病并不是犯罪的“免死金牌”,同时也让真正的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帮助。

4. 网友的调侃与反思

网友们对这件事的评论也很有意思:“犯罪前没病,犯罪后病得不轻”“精神病不是犯罪的挡箭牌”。这些调侃背后,其实也反映了大家对这种现象的不满和愤怒。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中,而不是被这些“装病”的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熙熙寄语

总的来说,李某勇的“精神病”借口不仅是对法律的挑战,也是对公众智商的侮辱。我们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必须严厉打击这种“犯罪后装病”的行为,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精神疾病的科学认知,避免让真正的患者背负污名。

最后,大家有没有类似的经历或者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我们一起聊聊如何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