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于1949年10月1日成立后,工作人员对毛主席的一言一行的记录非常注重。当时担任机要室主任的叶子龙,为了更好地记录毛主席的指示,于是向杨尚昆等中央领导汇报,提议采取用录音的方式,来保留、整理毛主席的所有讲话。但是令人没想到的是,正是此举,却导致了很多人遭受严厉处分。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时任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杨尚昆认为叶子龙的该建议可行,至少不会遗漏毛主席的任何指示和讲话要点。于是从1956年的下半载开始,杨尚昆为办公厅的机要室采购了一批录音设备,同时还配备专门录音工作人员。
此时的录音工作还算顺利、妥当,而毛主席也认可此举。有一次,毛主席和外宾谈起“帝国主义”。当时他们讨论“帝国主义”是“纸老虎”还是“真老虎”。此次谈话时间较长,于是工作人员采取了录音方式记录谈话内容,然后整理成文字。
毛主席在看过文字整理的内容后,当场表扬工作人员的录音工作做得好。此后,录音记录的方式,开始慢慢在各大中型会议中广泛使用,而毛主席亦是接受了采取录音记录会议的方式。
于1960年的1月之时,毛主席在上海开会的时候就是采用的录音方式。不过,后来他提出一个建议,让叶子龙定一个录音规定。
毛主席说:“录音可以,但是要搞个规矩,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嘛!”可见,毛主席当时虽然赞成录音,但是也认为需要有一定的规矩,切不可随便录音。
不久后,办公厅机要室开始对录音、以及录音资料的整理,制定了相关的严格程序。即便是《毛泽东选集》的编委会,若是要涉及向机要室借毛主席的录音稿,亦是要经过严格程序。
但是,若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毛主席就不喜欢录音。例如在1959年11月的时候,毛主席前往杭州开中央会议。在此次会议上,当大家谈论到中苏关系时,毛主席就提出,大家不要做记录了。
毛主席的这句话刚说话,胡乔木说现场还有录音。听到这里,毛主席非常生气,负责此事的叶子龙就立即停止录音工作。
除了此次事件以外,后来又发生了一次录音事件,更是令毛主席大为震怒。事情源于1961年4月26日,这天毛主席乘坐专列前往广东和山东一带调研、视察。在专列上休息的时候,毛主席就同服务员闲聊了几句话。
结果,当服务员刚走出毛主席的休息室后,一位迎面走来的工作人员居然向他炫耀道:“我知道你和毛主席的谈话内容。”
当时服务员大吃一惊,不敢相信地看着面前的工作人员。紧接着,工作人员向他展示了录音设备。
待这位工作人员离去后,服务员立即向毛主席汇报了此事。得知此事的毛主席非常生气,指示务必尽快查清此事、严肃处理。
很快,中央书记处接到毛主席的指示后,决定给机要室主任叶子龙和副主任康一民严重的警告处分,而第三位相关人员的副主任吴振英,则给与警告处分。于彼年的5月17日时,中央书记处为此专门开会讨论,此后决定中央、地方机构等等,不准再搞录音等等五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