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兔速递:非执行董事增持412万股,将被纳入港股通;披露股份激励详细计划

快递生态 2024-05-26 11: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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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极兔速递(01519.HK)发布公告,披露了2024年股份激励计划的详细内容。该计划于2024年6月18日被采纳,旨在认可和奖励合资格参与者对集团的贡献,吸引并挽留优秀人才,并鼓励他们为提升公司及其股份价值而努力。计划的生效需在股东通过相关决议案后,并满足一定条件。计划由董事会管理,有效期为十年。

极兔速递可委任受托人协助管理计划,合资格参与者包括员工、服务提供者及关联实体。计划授权限额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为2%。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奖励,并决定奖励的归属期、标准及条件。

行权价及行使购股权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确定,奖励无需承授人在归属前达成任何表现目标。奖励为承授人个人所有,不得转让或指让。特定事件发生时,奖励或其部分将失效。与计划有关的争议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决定。董事会可随时修订计划条款,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可终止计划。

极兔速递

近期将纳入港股通投资标的

近日,恒生指数公司公布了其定期的一季度指数调整结果(此次审议考察截至2024年3月31日,一般在考察日期后的8周内公布)。此次调整范围涵盖港股主要旗舰指数如恒生、国企指数和恒生科技指数;此外直接决定港股通可投资范围的恒生综合指数也有局部调整。

由于此次是季度指数调整,因此对半年度系统性调整一次的恒生综合指数而言,只有符合快速纳入机制股票才考虑纳入。根据此次恒生综指调整情况结合港股通纳入要求,与此同时,于2023年10月27日在港股上市,并且在今年3月4日已是恒生综指大型成分股的极兔速递也即将满足同股不同权公司纳入港股通所需上市6个月及20个交易日的额外需求。如果届时满足市值和总交易额的定量条件,预计也有望在近期纳入港股通投资标的。

最终标的变动及时间应以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发布信息为准。

建议授出一般授权以购回股份

于2023年10月11日,当时股东通过一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一般无条件授权,以行使本公司购回其本身股份的权力。倘该项授权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前并无重续、撤销或修改,则将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失效。为使本公司可适时灵活购回B类股份,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普通决议案,批准授予董事新一般授权,以行使本公司权力购回B类股份,最多为授出购回授权的相关股东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的10%。于最后可行日期,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包括979,333,410股A类股份及7,832,832,825股B类股份。待第8项普通决议案获通过且基于最后可行日期后直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概无进一步发行或购回股份,本公司将获准购回最多881,216,623股股份。于最后可行日期,董事谨此表明彼等并无即时计划根据购回授权购回任何股份。

本通函附录一之说明函件载有关于建议购回授权之一切相关资料。此说明函件旨在向阁下提供所需之合理数据,使阁下可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投票赞成或反对授予董事购回授权的决议案作出知情决定。

建议授出一般授权以发行股份

于2023年10月11日,当时股东通过一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一般无条件授权,以行使本公司配发、发行及买卖B类股份的权力。倘该项授权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前并无重续、撤销或修改,则将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失效。为使本公司可适时灵活发行B类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就不时采纳的本公司股份计划而言发行任何股份,惟须遵守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普通决议案,批准授予董事新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或买卖不超过授出一般授权的相关股东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20%的额外B类股份(包括出售及转让任何库存股份)。

于最后可行日期,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包括979,333,410股A类股份及7,832,832,825股B类股份。待第9项普通决议案获通过且基于最后可行日期后直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概无进一步发行或购回股份,本公司将获准发行最多1,762,433,247股B类股份。于最后可行日期,董事谨此表明彼等并无实时计划根据一般授权发行任何新股份。

此外,待第10项普通决议案获独立批准后,亦将加入本公司根据第8项普通决议案购买的股份数目,以扩大第9项普通决议案所述的一般授权,前提是有关额外数目最多为一般授权及购回授权相关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的10%。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19(a)及119(b)条,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届时三分之一董事(或倘彼等人数并非三或三的倍数,则为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董事)须轮值退任,但前提是各董事(包括该等以特定任期委任的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须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退任董事合资格重选连任。任何在股东周年大会前三年未有轮值退任的董事必须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任何其他退任的董事应为自彼等上次获选连任或委任后任期最长者,但若多名董事于同日成为或于上次获选连任董事,则以抽签决定须退任的董事(彼等之间另有协议除外)。因此,李杰先生、郑玉芬女士及张源先生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且符合资格并愿意膺选连任。

此外,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23条,获董事会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或作为现任董事会新增成员的任何董事的任期仅直至其获委任后的本公司首届股东周年大会并须届时于会上膺选连任。因此,已于2024年5月18日获董事会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赖学明先生,任期将直至股东周年大会。赖学明先生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符合资格并愿意膺选连任。

建议采纳2024年股份激励计划

2024年股份激励计划构成上市规则第17章规范的「股份计划」。根据上市规则第17章,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建议采纳计划。根据2024年股份激励计划授出的所有奖励可向合资格参与者发行的新股份总数不得超过881,216,623股,约占截至采纳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包括A类股份及B类股份,但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的10%,假设自最后可行日期至采纳日期期间已发行股份数目并无变化。于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2024年股份激励计划后,2024年股份激励计划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授出上限为88,121,662股股份(「2024年上限」),约占于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包括A类股份及B类股份,但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总数的1%,而毋须经股东批准。本公司建议于计划的整个有效期内,在余下九年中每年设定年度上限为1%,须经董事会每年审阅及批准,但毋须经股东批准。就计划而言,凡提及新股份包括库存股份,凡提及发行新股份包括转让库存股份,惟须待上市规则的相关修订生效。

授权

为使本公司在适当时灵活采用计划规则,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一项普通决议案,批准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授权人士」):(i)修订及最终确定计划,为及代表董事会批准计划;(ii)根据2024年股份激励计划向承授人(而非董事)授出2024年上限范围内的奖励,如向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的招股章程或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4日的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的任何高级管理层授出奖励,则有关授出须待薪酬委员会进一步批准后方可作出;(iii)代表董事会管理有关2024年股份激励计划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任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及受托人;及(iv)批准与计划有关的公告以提交联交所并予以刊发、签署、签立、交付任何有关文件并作出任何修订及╱或替代安排,以及处理与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于最后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包括A类股份及B类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数目为8,812,166,235股。待批准计划的决议案获得通过后及基于股东周年大会前并无进一步发行或购回股份,本公司将获准根据计划向服务提供商发行最多176,243,324股股份,约占于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包括A类股份及B类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总数的2%(「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于最后可行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包括8,812,166,235股股份,其中979,333,410股为A类股份及7,832,832,825股为B类股份。

倘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8项所载有关授予购回授权的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并假设于股东周年大会前并无进一步发行或购回股份(即8,812,166,235股股份),董事将获授权于购回授权有效期间根据购回授权购回合共881,216,623股股份,占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的10%。

收购守则之影响及公众持股量

于最后可行日期,就董事所深知及确信,不同投票权受益人为李杰先生(「李先生」)。于最后可行日期,李先生被视为于979,333,410股A类股份中拥有权益,占本公司保留事项以外事项总投票权的约55.56%,及占本公司保留事项有关事项总投票权的约11.11%。根据上市规则第8A.15条,在董事行使购回授权的情况下,倘减少已发行股份数目将导致A类股份比例增加,则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必须透过转换其部分投票权股份为B类股份,按比例减少其于本公司的不同投票权。因此,就董事所深知及确信,预期行使购回授权不会导致李先生出现根据收购守则作出强制性要约的责任。董事现时无意购回股份以达致将触发根据收购守则作出强制性要约责任的限度。董事概不知悉因本公司购买其任何股份而可能根据收购守则导致的任何其他后果。

基于最后可行日期后并无发行或购买其他股份,计入公众持股量的股份约占于最后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的82.38%,或假设董事根据购回授权全面行使权力购回股份,约占已发行股份的80.42%。此外,董事不拟在会导致股份公众持股量低于联交所规定的相关规定最低百分比的情况下购回股份。

股东大会决议案

1.省览、审议及采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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