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化的恋人怎么互传情意?胡适与陈衡哲:通过取名字和写小说!

书生说文化 2024-07-12 19: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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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8月16日,胡适的夫人江冬秀给他生了一个小女儿。

随后,刚从南京师范学校讲学归来不久的胡适就给自己的幼女取了一个名字——素斐。

几十年后,胡适的小老乡煎学生和忘年交,唐德刚发现了一个秘密:

生平最反对国人起英文名的胡适却给自己的女儿取了一个与英文名“莎菲”(Sohia)极为相似的名字“素斐”。

这不得不让熟悉老师胡适的唐德刚浮想联翩,他认为,“素菲”,陈衡哲之英文名。

胡适之所以给自己的女儿起名素斐,是在怀念他曾经的恋人陈衡哲。

起完名,中国现代新诗的第一人、大学者胡适原想写一首诗来纪念女儿的诞生,但是却迟迟没有动笔。

最后,还是陈衡哲给素斐写了一首诗:

我对于你的希望,

是和我自己的女儿一样。

是希望你也做一颗明星,

去照引黑暗中摸索的灵魂。

使你生后的世界,

更为美丽光明。

——1921年11月7日,陈衡哲《送给素斐》

不幸的是,寄托着陈衡哲和胡适希望的胡素斐,却在5岁的时候因为救治不及时被病魔夺去了年幼的生命。

1927年2月5日,爱女夭折一年多后,胡适忍痛写下了一篇追忆自己女儿的诗。最后一句是:

素斐,不要叫我忘了,

永永留着人们痛苦的记号。

唐德刚认为,这句诗是一石二鸟,一语双关,既是追忆自己逝去的女儿,又是怀念自己和陈衡哲失去的感情。

胡适的学生、桐乡和忘年交唐德刚

但是胡适的另一个学生,著名作家苏雪林却不认同唐德刚的观点,她说:

胡博士替女儿取名素斐,与衡哲的洋名“莎菲(Sophia)”字体和发音相去均远,唐德刚硬将博士的悼女诗《素斐》,换成“莎菲”,硬说胡博士“悼女”,为“怀旧”,更是无稽之谈。

暂且不说胡适所写的悼亡诗,是不是在悼念女儿的同时还怀念着自己旧日的恋人,就说他女儿的由来,确实是与陈衡哲的英文名有关。

1921年7月31日,胡适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得冬秀一信,知叔永(即陈衡哲之夫)、莎菲新得一女,因重到鸡鸣寺,作一诗贺他们,曰:

重上湖楼看晚霞,湖山依旧正繁华。

去年湖上人都健,添得新知姊妹花。

这首诗的注释里说:三个朋友一年之中添两女,吾女名素斐,即用“莎菲”之名。

所谓三个朋友,即胡适之、任叔永和陈衡哲(莎菲)。

民国时期,因为胡适名气太大,所以很多知名或者不知名的人物都以能和胡适做朋友为荣,针对这种现象鲁迅先生虽然不无讽刺地写道:

须多谈胡适之之流,但上面应加“我的朋友”四字,但仍须讥笑他几句。

但是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胡适在当时的确很受欢迎,正因为受欢迎,胡适也就成了不少人“扯虎皮拉大旗”的绝好工具。

在民国一众人物中,最有资格说“我的朋友胡适之”这句话的,当首推任叔永和陈衡哲夫妇。

陈衡哲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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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叔永,名鸿隽,字叔永,四川巴县人,胡适在上海公学读书和留学康奈尔大学期间的同学兼好友。

1915年,任叔永和胡适、杨杏佛在在美国东部的中国留学生先发起号召,成立了一个“文学科学研究部”。

这期间,胡适发表了《如何可使吾国语言易于传授》的文章,认为文言文是一种半死不活的语言,要想救活,必须推广白话文。

对此,任叔永和杨杏佛等人高度重视,并积极讨论胡适的文章。

也就是差不多在这个时候,胡适提出了作诗当如作文的观点,他明确表示,以后作诗也要用白话来写。

恰巧当时胡适的初恋情人韦莲司外出学习美术,孤独寂寞、苦闷彷徨难以排解的他写了一首白话诗,曰: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又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看到这首诗以后,任叔永、杨杏佛和梅光迪、朱经农等人对胡适的看法又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讨论过后,任叔永、杨杏佛和梅光迪由反对变为赞成,在他们的支持下,胡适开始了以白话入诗的最初“尝试”。

上面那首原名《朋友》,后来改名《蝴蝶》的白话诗,也就成了中国现代诗歌史上白话诗的开篇之作,收入《尝试集》。

后来,在《尝试集》的序言中,胡适写道:

我对于文学革命的一切见解,所能结晶成一种有系统的主张,全都是同这一些朋友切磋讨论的结果。

而在这一帮朋友中,有一个人虽然没有加入当时的讨论,却坚定的拥护胡适白话入诗,白话作文的主张。

她就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位女作家——陈衡哲。

陈衡哲

陈衡哲,原名燕。祖籍湖南衡山,生于江苏常州,是清华庚子赔款首届留美的十名女生之一,也是中国最早的女留学生之一。

去美国后经过考试,陈衡哲考入美国瓦萨女子大学,专攻西洋历史兼修西洋文学,1918年获文学学士学位后,又考入芝加哥大学继续学习。

陈衡哲是最早运用白话写诗的女作家,1918年,她在《新青年》第5号第3期上发表《人家说我发了痴》。

相比于她的白话诗创作,更值得一提的是他的白话小说创作。

早在1917年,陈衡哲就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午发表了一篇白话小说《日出》(又名《一日》),比我们现在所熟知且公认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鲁迅的《狂人日记》还要早一年多。

因此,胡适在给她的小说集《小雨点》作序的时候说,莎菲同情并赞同我的主张,她的同情给予了我很大的安慰与鼓舞,是我最早的一个同志。

他还说:

我们试回想那时期新文学运动的状况,是想鲁迅先生那一篇创作——《狂人日记》——是何时发表的?

试想当日有意做白话文学的人怎样稀少,便可以了解莎菲这几篇小说在新文学运动史上的地位。

陈衡哲小说集《小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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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胡适所言,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陈衡哲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称她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位女作家。

然而,陈衡哲却只认为自己是一个学者,不认为自己是一个作家,文学只是她治史之外的业余爱好,她说:

我既不是文学家,更不是什么小说家,我的小说不过是一种内心冲动的产品。这些作品既没有师承,也没有派别,它们不遵循中文学家的规矩和绳墨。

其存在的唯一理由,是真诚,是人类情感的共同与至诚。

比如她小说的代表作《洛绮思问题》,就只是为了表达一种爱而不得的情感冲动。

说得再直白一点,其实就是她思念胡适思念的太很,又难以排遣,所以就写了一篇小说,把她和胡适的情感经历通过小说人物的故事讲了出来。

这篇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哲学家瓦德·白朗与自己女研究生洛绮斯相爱的故事。

瓦德·白朗在小说中是一个著名大学的哲学教授,洛绮思是她最得意的门生,他们在日常学习的交流中逐渐相爱,并定下了婚约。

后来,为了老师的事业着想,洛绮思主动要求解除婚约。婚约解除后,瓦德·白朗最终和一个体操运动员结了婚,而洛绮思自那以后走上了独身主义的道路。

洛绮思问题

这篇小说写成后,陈衡哲首先给自己的丈夫任叔永过目,任淑勇自然知道小说中写的是什么故事,但是他心胸开阔,心地坦荡,所以觉得这篇文章并没有什么不妥。

于是,陈衡哲又将这篇小说拿给了胡适,征求他的意见。

胡适看到这篇小说,与任叔永的反应大不相同,他认为这篇小说会给自己带来不良影响:

哲学家分明就是自己,洛绮思就是作者陈衡哲本人,文化不高的体操运动员无疑就是自己的妻子江冬秀。

所以,他和陈衡哲商量了许久,经过长时间的讨论,陈衡哲不得不“遵命”,将写作重点放在了洛绮思身上,还添了一章。

时至今日,我们已经看不到小说最初是怎么构思的,但是从修改稿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和隐秘:

他只应把这个秘密的种子保存在他自己的心中,不应把他种到肥土里去,让他去受那日光雨露的滋养;因为他所开的花,是要给洛绮思以极大的痛苦的。他想到这里,便决意把这粒种子收回他的心之秘处去,永不让它再见天日了。”

这是陈衡哲在小说中剖析瓦德教授内心难言之隐的文字——

这位已婚的男子一方面愿意对自己的挚爱敞开心扉,分享一切喜怒哀乐,另一方面又害怕对方窥视到自己内心深处的隐秘。

这些颇值得耐人寻味的话,一方面既含蓄地表达了陈衡哲自己对胡适的感情,另一方面,也道出了胡适内心的矛盾。

当然,无论感情如何冲动,两个已婚的社会名流,终究不能突破世俗的界限,也只好通过各种含蓄的方式传情达意了。

胡适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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