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中国地质工程集团被行政处罚

粤事粤精彩 2024-04-23 01:06:01

近日,据信用中国(广东)网站-信用公示-行政处罚专栏公示信息显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违法事实为: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28日检查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人民路与观辅路交汇处东北侧的龙华区A912-0610宗地项目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检查中发现现场违规使用人字梯登高作业,基坑边坡钢筋绑扎工人未设置登高平台措施,现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单位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图源:信用中国(广东)

2024年04月16日,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一百零二条相关规定,依法对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建罚〔2024〕69号],处罚内容为:罚款10000元(壹万元整)。

图源:天眼查

据天眼查公开信息,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成立于1983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孙锦红。企业注册资本15471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4718万人民币,并已于2017年完成了A轮。

********** 作品声明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广东)【原文链接】https://credit.gd.gov.cn/page/creditPublic/xzcfdet.html?id=166C9FAE00788B25E0636741020A5CF5【投稿&投诉】诺威科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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