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写了一篇关于王大陆的文章,说他因为跟司机发生一点冲突就要杀人,真的是坏透了。
之所以这么写,是基于对警方的信任,因为警方都那样说了,那么肯定是有八九成的把握的了,毕竟警方不可能在未做充分查证的情况下就抓人嘛。

所以,我充分相信警方是在做了充分的调查取证后,严格按照当地法律才做出上门抓人的决定的。
基于这份信任,我认为肯定是不冤枉的,甚至会猜想那名司机和派车员应该是被伤得很重了,毕竟都【杀人未遂】了。
然而,今天看完台湾警方针对此事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后,我懵逼了。
我真的太高看台湾警方的专业性和职业操守了,我甚至觉得,王大陆这次可能真的是被人整了。
先来看看警方代表在发布会上说的内容,包含了事件始末和司机伤势:
去年4月份,被打司机觉得自己被两辆车辆尾随,于是打110报警,台湾警方接到报案后进行了解查询,并对两辆车辆进行盘查约制。
但因为双方当时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伤害,台湾警方在确认司机没事之后,就让司机离开了。

但在司机离开警局后,又碰上了那两辆车,然后对方就把司机给打了。
司机被打后,再次报警,然后台湾警方问他是马上到警局做笔录还是先去验伤?
司机就说先验伤,然后就去了医院诊治,但后来就没再去警局做笔录了。

为什么没去呢?因为司机本人认为身体并无大碍,就是简单的擦挫伤,而且伤势基本上都是在手上。

也就是说,司机确实被打了,但伤得并不严重,而且连笔录都没去做。
至于司机当时是因为伤得不重没去做笔录,还是因为其他原因,我们不得而知。
但可以确定的是,司机伤得不重,而且台湾警方当时没有继续跟进这个案件,是因为当事人没去做笔录,而不是像台湾媒体昨天报道的【因为司机不认识打人者,所以案件陷入胶着】。

注意,以上事件始末和司机伤情这些都是台湾警方代表在记者发布会上亲口所说。
所以我很好奇,台湾警方当初以【杀人未遂】的罪名逮捕王大陆时,他们的依据究竟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因为王大陆手机上的聊天内容和照片,此外没有做任何查证就去抓人了?
伤者曾经报过警,应该大概也有说明伤势情况,台湾警方如果说王大陆是【故意伤人】还可以理解,直接说【杀人未遂】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事实上,台湾警方后来也将王大陆案件的罪名由【杀人未遂】改成了【伤害罪】,并允许他交500万台币保释。

台湾警方这种迷之操作,确实让人觉得王大陆可能真的被人整了,不然一个打人事件怎么就变成杀人未遂了呢?这是铁了心要他身败名裂吧。
当然,并不是说王大陆就完全没错,无论是逃兵役,还是找人殴打司机,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他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
加上他作为公众人物,往往会影响很多年轻人,对他罚得重一点也不为过。
但是,这件事让我觉得恐怖的地方在于,台湾警方最初给他定的罪名完全背离了事实。
这不由得让人猜想,如果王大陆不是明星,被捕没有引起那么多人关注,那么他是不是就可能真的会因为这个罪名而入狱?
再往下想,如果是一个普通人,没有知名度,不懂法律,也支付不起高昂的律师费用,突然被安上完全与事实不符的罪名时,是不是只能坐以待毙?
我们希望警方能主动积极办案,罪犯都能够绳之以法,但我们更希望警方在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的同时,也不要冤枉任何一个好人,每一次行动都有法可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