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地方官分为督抚、布按、道府、州县、佐杂五个级别,毫无疑问正七品的知县属于第四梯队的层次,说是芝麻小官一点也不过分。不过这仅仅是从级别上进行划分,如果把七品知县放在整个地方文官队伍中来看,那么已经是大部分人的天花板了。
地方文官数量决定了知县的政治地位
根据清人钟琦《皇朝琐屑录》的记载,道光晚年,文职京官的数量为2369人,地方官为8948人。可能很多读者对这个数字没什么概念,御史就拿地方官举例。
道光朝全国的行政区为18个省,平均下来每个省的文官只有497人,再平均到府,就只剩下六七十人。这里所说的文官是指“入流官”,即从九品以上官,而且还包含行政系统以外的文官,诸如漕运、河道、盐务等官。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地方文官中,四品以上的只占极少数,大部分都是七品以下官,如果不信,御史可以给诸位算一算这笔账。
时间还是以道光晚年为例,当时全国总督10人(含河道、漕运)、巡抚15人、布政使19人、按察使18人、道员92人、盐运使7人、盐法道13人、知府185人、运同7人。
以上都是四品以上文官,全国18省的总人数也才366人,按照现在的岗位来说,就是全国各省正厅级以上干部加起来不到400人。所以说,在清代能够当上从四品知府的概率不到4%。
那么知府以下正五品至正七品的区间又有多少岗位和人数呢?这个也不难查,御史根据《大清会典》以及《清史稿》的记载,给诸位列出一个清单。
正五品只有两个岗位,即府同知和直隶州知州。
府同知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职务,一种为知府的佐贰,分理府内之政务;另一种是分派专管地方的同知,有分理漕运、河道的,也有“厅”的最高长官。
会典中记载,共设府佐贰同知110人、厅长官同知为89人,总计199人;
直隶州知州全国共有73人,如此正五品地方文官的总数为272人。
从五品岗位三个,即盐运司运副、提举和散州知州
运副、运同属于盐务官,总计人数不多加在一起只有14人,散州知州总数为145个,三者总数为159人。
正六品的岗位仅有通判一职。
通判的性质与同知类似,也是知府的佐贰或分管方面官,府佐贰设88人,地方通判为88人,总计176人。
从六品的岗位三个,有布政司经历司经历、理问所理问,州同。
布政使经历为布政司衙门首领官,总理内部诸事务,全国各省除山西、湖南、甘肃外,其他各省皆设,计15人;
布政使理问掌核查刑名,仅直隶、江西、浙江、湖南、陕西各一人,另外江苏设二人,总计为7人;
直隶州、散州州同皆为从六品,直隶州州同设20人,散州州同为32人,总计为52人。
通过以上计算,全国18省正七品以上(不含)的文官总数包含督抚布按道府,总计为1047人。
那么与知县同级别的正七品官员又有多少呢?按察使经历、府学教授以及知县都为正七品,以人数来看知县有1314人,经历和府教授为203人,总数为1517人。
也就是说,全国各省的文官系统中,能做到正七品的概率只有28%,显然大部分文官都属于正七品以下。
能做到正七品并不意味就能当知县
知县作为亲民官,在选任方面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科甲出身(进士、举人)是主流,其他正途(贡监生、荫生)占三分之一,异途占20%。
知县之所以任职资格高,与清代实行地方长官“独任制”不无关系,不仅仅是知县,凡正印官任职都很高。而类似布政司经历、理问,及按察司经历,以及州同、州判一类的佐贰属官,任职要求相对不高,非科甲出身的占了大部分。
清代官场对非正印官向来鄙视,读书人一旦取得举人、进士功名,都不屑于出任佐杂。然而正印官缺是有限的,这就造成了仕途拥挤,很多进士出身者,为了谋上一任知县,非得熬上五六年或七八年不等。至于非科甲出身者,大概率不会被安排到知县任上。
实际上,一个读书人十年寒窗一朝得中进士,能放个知县实缺,已经是光宗耀祖的事了,尤其是清中期以后,基层官升任难已经成了普遍现象,很多人一辈子都无法突破正七品的极限,若是努努力能够升到知州,那么仕途就算圆满了。至于知府、道员乃至布按,别说想就是做梦也不会梦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