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情侣入住酒店,还未退房保洁就来打扫,两人正赤身裸体,显然已经走光。后这对情侣拒绝接受道歉,直接要求酒店赔偿,酒店方面则选择拒绝。这件事到底是情侣上纲上线,还是酒店店大欺客?
近日,在广东深圳某酒店发生了一起涉及个人隐私的纠纷。事发当时一对情侣入住了一家酒店,定的是大床房,消费188。
按照惯例,正常情况下酒店不管你前一天什么时候入住,后一天中午左右就应该要退房了。但是当事情侣提出要将退房时间延长到下午6点,而且是多次提出。按当事情侣的说法,这件事已经和前台沟通好了。
但是让这对情侣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时间还不到6点,5点多保洁就要进来收拾房间。而且是在酒店没有事先通知,保洁当时也没有提前敲门看看里面有没有人的情况下进来的。并且最尴尬的是,当时保洁要进来时,这对情侣身无寸缕。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情侣不答应了。说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并要求酒店方面赔偿。并且不接受道歉,只要求赔偿十倍房租,也就是1880元。另外当事情侣中的男子还说,事发后自己女朋友精神状态比较差。
对此酒店当然是不答应的,直接选择了拒绝。并表示酒店有监控,监控显示酒店保洁只能把门开了一个不到90度的缝,然后看到里面有人立刻退了出来。酒店保洁也承认自己出现了工作失误,事先以为这对情侣已经退房,并且进入房间时也没有敲门。但是发现里面有人后立马道歉,并退了出去,并表示自己什么也没看到。
那么问题来了,这对情侣要求赔偿是否合理呢?
首先,情侣在酒店房间内的行为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受到法律保护。如果酒店方面未提前通知或未征得情侣同意,保洁人员擅自进入房间,确实侵犯了情侣的隐私权。因此,情侣要求赔偿的诉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酒店方面也表示了他们的立场。他们认为保洁人员只是出现了工作失误,并且在发现房间内有人后立即道歉并退出了房间。酒店还提供了监控录像作为证据,证明保洁人员未必看到什么。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要我看虽然保洁人员的工作失误是导致这起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但酒店方面在管理和保护客人隐私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说破天这事儿也是酒店的问题。说白了遇到这种事,也只能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