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城市灯火|华蓥公安连破非法经营、销售伪劣烟花爆竹案

今日致力推进 2024-08-06 01:38:57

作者|禹蝶

  在宁静的社会生活中,非法经营与伪劣产品如同暗流涌动,时刻威胁着公共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烟花是庆典中重要的“氛围营造者”,却也因其特殊的易燃易爆属性,成为了社会安全链条上的脆弱一环。2024年,华蓥市公安局连续破获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伪劣烟花爆竹案件,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公安部门维护社会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非法行为严惩不贷的坚定立场。

  民举风起 非法经营的暗礁初露

  故事的起点是2023年12月26日的一次群众举报,华蓥市公安局在G42高速公路天池服务区查获了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暂扣组合烟花共计1423件。

  经调查发现,田某,一个经营香蜡纸烛的商人,在未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湖南一家花炮公司违规购进烟花爆竹,并通过加价转售牟利,12月26日被查获的一车烟花爆竹便是田某所购进的。且田某用于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是临时租用的重型仓栏货车,并非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驾驶该货车的司机也未持有危险品运输准驾证,这无疑进一步加剧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这种无视法律法规、私自经营危险品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为公共安全埋下了隐患。华蓥公安秉持着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的“零容忍”原则,决定对田某实施抓捕。

  隐忧暗藏 “美丽烟花”背后的风险

  随着调查的深入,另一个严重的问题浮出水面——田某购进的烟花被检验出不符合GB19593-2015标准,为不合格产品,燃放不合格烟花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伪劣烟花,虽然披上了节日喜庆的外衣,却内含重大安全隐患。

  田某深知这些烟花的非法性质,只选择在凌晨夜深人静时送货,利用夜色作为掩护,具有一定的反侦意识,2024年1月16日凌晨,民警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在岳池县将田某抓获归案,并现场查获田某购进的烟花一车,共计组合烟花1140件。同日,还查封了田某位于华蓥市的一个存储仓库,扣押组合烟花1268件。田某的存储仓库位于华蓥市区内人员密集地带,存储的不符合标准的烟花数量巨大,黑火药合计超800kg,能量惊人,无异于一颗潜伏的“定时炸弹”,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这种将危险品置于人口密集区的行为,是对公共安全的极端漠视,也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并且,田某销售的下家中,部分人员和田某一样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部分人员属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继续销售烟花爆竹,这些未经许可或者证件到期的销售点,往往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和知识。

  追根溯源 揭开非法经营链的神秘面纱

  田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田某交代,2022年,一次偶然的机会,田某结识了花炮公司的业务员潘某,自此开始走上非法经营的道路,田某通过潘某购进花炮公司生产的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再以每件加价20-30的价格进行批发销售。而向田某销售烟花的花炮公司,尽管拥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但公司负责人柴某却在利益的驱使下,罔顾法律与道德底线,不顾产品质量与公共安全,将公司生产线提供给业务员使用,共同生产伪劣烟花,再由业务员进行销售,牟取暴利,生产的伪劣烟花爆竹销售至湖北、四川、重庆等地区,其潜在的危害范围之广,令人不寒而栗。

  在整条业务链中,生产环节,无视产品质量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运输环节,无视危险品运输规定,使用非专用车辆,司机缺乏必要资质,隐患重重;销售环节,无视法律法规的约束,在未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从生产源头至运输链路,再到销售终端,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出严重的违法问题。

  依法严惩 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和生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所引发的严峻社会危害与潜伏的安全隐患,华蓥市公安局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为舵,迅速响应,雷霆出击,以田某为线索顺藤摸瓜,于2024年1月24日,在湖南将生产伪劣烟花爆竹公司的负责人柴某和业务员潘某抓获归案。

  两次行动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人,冻结涉案资金600余万元,捣毁非法存储窝点13个,扣押烟花爆竹1.5万余件,成功消除了涉爆风险,田某、潘某、柴某等犯罪嫌疑人也已被华蓥公安依法处理。

  对于烟花爆竹这类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劣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生产,不仅危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在非法经营中还伴随着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同时,这些产品流入市场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整个社会造成危害。此次华蓥公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是对社会安全的坚定守护,也是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了黑暗的角落,让那些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不法分子无所遁形。

  责编: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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