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海看云
生活中,“规则”本为守护秩序而立,如今一些地方却频现尴尬局面。从门卫拦消防、宿管阻救护,到女生宿舍拒男医护,机械执行规则致生命通道受阻。且看一女大学生险因“规则枷锁”失救之事,引人深思。
山东淄博一学校一位女大学生因在宿舍呼吸困难,急打120急救电话,当120医护人员来到宿舍楼下时,被值周女大学生和宿管阿姨拦住不让进宿舍楼,给出的理由是:来的3个医护人员都是男性,宿舍管理制度规定:外来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来源:大风新闻等网上综合资料整理)
女生宿舍的惊险一幕:规则与生命的冲突在大学校园里,平常的日子总是充满着青春的气息,同学们忙着上课、参加活动,一切按部就班。然而,小安(化名)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状况,把平静的校园生活搅得紧张起来,还引出了规则执行和救人之间的矛盾。
小安是个普通的女大学生,那天在宿舍,身体突然出了问题,感觉呼吸困难。她心里害怕,赶紧联系住在学校附近的舅舅,想让舅舅陪着去医院瞧瞧,弄清楚是咋回事。可谁能想到,消息发出去没一会儿,她的情况就急转直下,喘气越来越费劲,最后直接倒在了地上,意识也不太清醒了,可把室友们吓坏了。
室友们虽然慌张,但没乱了阵脚,马上就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心里盼着救护车能快点来。小安的舅舅收到消息,心急火燎地赶到学校女生宿舍,想着第一时间见到外甥女,带她去医院。可到了门口,却被值周的女生挡住,不让进。舅舅没办法,只能在门口干着急,想着等救护车来了,跟着一起去医院也行。
规则“绊住”救命路没多会儿,救护车闪着灯、响着警报到了。车上三个男医护人员抱着急救设备,着急忙慌地要进女生宿舍救小安。这时候,值周女生又站出来了,大声说道:“站住,这是女生宿舍,男的没经过允许不能进!”医护人员急得不行,一边比划一边解释,说病人情况特别危急,分秒都耽搁不得,要是不让进,病人生命可就有大危险了。可值周女生像认定了死理似的,一口咬定这是她的工作,就是不让进。
医护人员没辙了,只好给小安室友打电话说明情况。室友又赶紧联系宿管阿姨,想着宿管阿姨能通融通融,解决这个难题。可宿管阿姨的反应让人挺意外的,她还表扬值周女生做得对,把工作守得好。这可把躺在地上、正盼着赶紧得救的小安给绝望到了极点。
好在室友们没被这事儿难住,大家一起动手,把小安抬到了楼下,送上救护车。到了医院一检查,是呼吸性碱中毒。医生说,要不是室友帮忙及时送医,后果真的很难想象。小安从这场惊险里缓过神来后,心里还是后怕,忍不住把这事发到网上吐槽。她很纳闷,宿舍维修工平常都能进女生宿舍干活,为啥到了救命的紧急关头,男医护人员就被拦着不让进呢?难道真要眼睁睁看着病人有危险不管,就为了守那条“男生不能进女生宿舍”的规矩?这不是拿人命不当回事嘛。
淄博市 120 的工作人员也说了,救人肯定是第一位的,宿管拦住男医护人员,这种做法不合适。在这件事里,值周女生和宿管阿姨,按她们的想法,是在认真负责,守好女生宿舍不让男生进的规定。可实际上,她们太死板了,光顾着规则,对小安面临的生命危险不管不顾,用手里那点管理的权力,挡住了救人的路,太冷漠、太自私了。
现在这种事不少见,有的门卫不让消防车进火灾现场,有的宿管不让救护车进小区救人。制定法规、规则,本来是为了保护大家,让生活更安稳、有序。可要是执行的人不懂灵活变通,只认条文,不管实际情况,不管人的死活,那规则就成了没用的东西,还会害了人。学校也好,其他地方也好,都得从这件事吸取教训,好好想想怎么平衡规则和救命的事儿,得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别再让这种因为规则执行不当、差点害了人命的事发生了。
网友:宿舍发生火灾,消防员都是男的也不让进吗?看看网友留言吧,基本上是一边倒留言。
人家学校规定女生宿舍不让男人进是正确的,这是正常情况下,但是特殊情况比如火灾、急救等特殊情况则不能被规则束缚,如果女生宿舍里快死的人是值周女生的父母,她还不让救护人员进吗?如果女生宿舍里快死的人是宿管阿姨的爷爷奶奶,宿管阿姨还不让进吗?我觉得正常人都会让急救人员进,恐怕是害人之心在值周女生和宿管阿姨的心里很肮脏。
懂法律的都知道这叫啥吧?应该算是妨碍公共安全罪吧,还是啥,和路边拦截救护车一个罪名,只不过要有诉讼主体。我只想说一句这个就是典型的国人的思想,永远都是这么担心怕事,被追责又能怎么样?最严重不过就丢了工作而已,跟人命去比这个又算得了什么?
人性最大的恶,就是用最小的权利,最大限度的为难别人。这不是一根筋,而是把手中的权力发挥到极致的“官本位思想”作祟,难以想象,一旦这样的人真正拥有管理权限的时候,还有没有其他人生存的机会与空间?
宿管阿姨的职责是管理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安全,但在人命关天的紧急情况下如此冷血,简直毫无人性!希望该校领导高度重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并引以为戒,加强安全教育,防微杜渐。不要等悲剧发生了,后悔莫及。
阻挡120救人,这个宿管阿姨应该被辞退,当值女生应该受到惩戒除分,分管这项工作的学校领导应当降级式撤职。
制定规矩者,想不到“特殊情况”,这是懒政不作为一刀切图省事做出的,实际并不算特殊,有病有急症火灾显然不算极特殊情况?执行者也是图省事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推卸责任,一个电话的事儿,可请示主管领导嘛。学校里有主管领导辅导员和校医院等24小时值班。
宿管阿姨的做法真不合适,舅舅的做法也不合适。宿管阿姨在舅舅请求上楼的情况下,在确认是真实存在特殊情况下,带人上楼才对。后面拒绝救护人员上楼就很不应该。舅舅错在太老实了,怕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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