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子”来了!杭州住宅品质提升新规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杭州日报 2025-03-12 14:00:47

今年全国两会,“好房子”成为热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这也是“好房子”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杭州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期盼,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出台了《杭州市进一步开展住宅品质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计划于4月1日起施行。

小区环境好不好、公服配套行不行、房子质量高不高,安全防护到不到位,是“好房子”最直观的标准。因此,《实施意见》从优化规划选址、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环境协调、提升居住功能、保障住宅质量、提高安全性能、注重绿色节能、建设智慧住区、实现精细运维9个方面,为老百姓打造全方位、全周期、更宜居的住宅产品。

例如,对群众最关切的住房安全与质量问题,《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对开裂、渗漏、空鼓、隔音等常见问题的预防和治理,适当提高住宅建筑耐火等级要求、防止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火灾危险,以及设置防坠落、防滑等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还将通过推广惠民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积极采用绿色环保建材等,进一步提升住房质量与品质。

打造“舒适”的“好房子”,杭州从层高和公服设施等方面入手。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组织编制《好房子建设指南》,并修订《住宅项目规范》,其中有一项,就是把住宅的层高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米。事实上,杭州的住宅层高标准上走在全国前列,自2022年起,新建商品房的层高被规定不低于3米,架空层不小于4米。本次《实施意见》再次对层高做了强调,明确鼓励项目设计创新,适当提高住宅建筑居住楼层层高,套内空间布局、架空层设置等满足多元化生活方式及公共活动需求,提升居民生活空间的舒适度。

“好房子”的舒适性不仅体现在居住层面,还涉及服务、养老、医疗、教育。《实施意见》提到,不仅要鼓励不同功能的公服设施集中布局、打造多级“邻里中心”,推动托育一体、老幼融合和医养结合,实行人车分流,设置无障碍设施及适老化措施,提升居住功能。

绿色和智慧的“好房子”还要让老百姓住得更省心,用得更方便。《实施意见》提到要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大力推动新建住宅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住宅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住宅建筑空调、照明、生活热水设施等采用节能高效产品;同时,从智慧家居、智慧安防、智慧服务等方面搭建社区智慧服务平台,实施专业化、高品质物业服务,为小区居民提供现代化、智慧化生活环境。

有了政策制度,杭州将试点先行、渐次推进“好房子”建设,在市区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新建住宅项目中先行开展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力争形成更多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逐步推进全市住宅品质提升工作。

“当前,我们已经制定了《杭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为‘好房子’建设探索实践提供技术支撑体系。今后,试点住宅项目需落实《导则》明确的系列技术标准。”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进“好房子”试点落地,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还将配套多项政策保障措施,总结梳理各品牌房企在提升居住品质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树立杭州“好房子”建设的示范标杆和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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