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你看公告栏了吗?”
“没看,怎么了?”一大早,同事就带着奇怪的眼神看着小张,让小张有些莫名其妙,直到看了公司公告栏,他才知道问题出在哪。
就在今天早上,他被公司通报批评。
让他没想到的是,理由是因为“盗窃”公司馒头。
通告说他连续数日“盗窃”公司馒头,又在公司后勤部门工作,属于监守自盗、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
平日老实本分的小张突然变成了偷馒头的小偷,公司的人都在议论,就连后勤的同事们也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这让小张既难堪又愤怒。
实在气不过的他,一纸诉讼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经过几个月的审判,几天前即6月19日判决终于下来了。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判决结果如何?我们来看一看。
一、打工人不辛苦,命苦
员工告公司这样的事并不稀奇,但因“馒头”就闹上法庭,那还真的少见。
馒头能值几个钱?况且小张公司有三百多人,每天早上都会免费供应馒头、包子,实在不至于闹到对簿公堂这一步。
寻常人一般都会这样想,小张却不这样认为。
首先,他没有偷馒头、更不存在监守自盗的情况。
他是2021年3月入职的这家机械公司,一直在后勤部门工作,兢兢业业、老实本分,从没拿过公家一丝一毫。
所谓的“盗窃”馒头,实际那些馒头都是他和同事的。
公司每天早上都会给每个人供应一份稀饭加两个馒头或包子,他因为身患疾病吃不了面食,常将早餐留着。
而一些与他关系不错的同事有时吃不完,也会将馒头给他。
毕竟是粮食,本着“粒粒皆辛苦”的原则,小张将馒头放在了后厨冰箱,下班顺手就拿了回去。
对打工人来说,能省一分是一分。
可对某些公司来说,能多压榨员工一分是一分。
显然,这家机械公司就属于“某些公司”,恨不得榨干员工每一分价值,却不允许员工拿公司一丝一毫。
小张还妄想从公司拿馒头回家?没门!
后勤管理部门的领导发现这一情况后,决定给小张长个记性,让他记住“公司是我家,我自愿公司当‘牛马’”。
2023年11月15日,小张照常把馒头带回了家。
11月19日,他又带了馒头回家。
......
从11月15日到12月15日,主管发现小张前后五次将馒头带走,脸上露出了得意地笑容:“叫你偷公司东西,看我怎么收拾你。”
也不管小张到底是不是私拿公司馒头,公司就贴出通告,说他“盗窃”公司馒头,且在公司公告栏张贴长达一周时间。
经公司通告,小张成了公司“名人”。
同事们背后议论纷纷,他每天都感觉被人戳着脊梁骨。
在通告张贴出来第一时间,他就找领导反映过,结果领导就是不听,认定他“盗窃”了公司馒头。
馒头不值钱,但盗窃的行为可耻!
公司这样做,是为了“杀鸡儆猴”。
小张本来想忍一时风平浪静,可退一步越想越气!
他一没偷、二没抢,带回家的馒头是自己和同事吃剩下的,凭什么说他盗窃?只因为他是打工人。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自从公司出了通告,小张才深刻体会到谣言的可怕。
哪怕他平常与人和善、老实本分,可公司说了他“盗窃”之后,同事们看他的眼神就明显不对。
想来也是,一家拥有300多名员工的公司会污蔑一个后勤小员工?
如果不是小张真的“盗窃”公司馒头,公司肯定不会张贴通告、公开批评。甚至有的人认为公司太过人性化,这都不开除小张!
就算有人相信小张人品,这时候也没人站出来为他说话。
很多打工人面对这种情况一般会选择离职,因为就算最终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也无法承受自证过程中的时间成本。
无可奈何,这就是打工人的命。
起码在前几年是这样,打工人往往只能忍气吞声。
可随着近些年越来越人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打工人再也不能被人随意欺辱。既然公司罔顾事实、随意污蔑员工,员工只好用法律武器来证明清白!很快,他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还他清白、赔偿他经济损失、精神损失。
二、将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上,公司代表依旧十分强势。
对这家公司来说,不在意赔偿、只在乎官司输赢。
而对小张来说,只为争一口气!
庭审中,公司代表拿出了小张“盗窃”最直接的证据——连续一个月从冰箱中拿馒头的视频。
视频中,小张每次都会拿回家一个黑色塑料袋,且有从冰箱拿馒头的动作,公司有理由怀疑他“盗窃”公司财产,因此认为将其行为进行通告批评符合公司管理制度。看起来有理有据,实则等于“自爆”。
当事人小张辩称,说拿回家的馒头是早上没吃完的,也有同事给的,有时候也会用黑色塑料袋装衣服。
公司肯定不相信他这一说辞,而法院则认为小张解释合理。从公司所提供的视频来看,小张并非每天都带馒头回家,也就符合其所说“馒头是早上没吃完剩下的”,这一行为是普通劳动者勤俭节约的体现。
反倒是公司,仅仅凭着监控视频就断定小张“盗窃”公司财物,确实有失公允。何况公司在未和小张沟通的情况下,就张贴了通告,说小张“盗窃”,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小张的名誉权。
小张向公司提起诉讼,合理合法!
从法律层面说,公司侵犯了小张名誉权。
从公司管理层面来说,公司在未和小张沟通情况下作出不实通告,不符合公司管理制度。
因此法庭根据已知事实和证据,认为公司张贴通告不实,对小张个人生活和精神造成一定困扰。
经过最终审理,2024年6月19终于判了,法院判处公司赔偿小张5000元。
5000元对公司来说算不上事,可判决结果下来后,公司却提出了上诉。几番折腾,光诉讼费、律师费等都不止5000元,公司为什么还要上诉?因为公司怕丢了面子,更不愿意承认错误。
原本员工和公司属于平等关系,双方仅仅只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给公司打工、公司给员工工资。
可许多公司却高高在上,想将平等关系变为从属关系。小张起诉的某机械公司就是这样,从不和小张沟通就贴出通报来看,这样的事绝不是第一次。
可小张打响了公司“职场反PUA”第一枪,且最后胜诉了,这让公司无法接受,也担心之前被处理过的员工和小张一样向公司提起诉讼。
一旦公司承认败诉,那丢的就不只是面子,还有过去所有的高傲。
可既定事实摆在面前,在法律的保护下,南通中院最终维持原判,最终小张靠着诉讼拿到了应得赔偿。
小张打响了机械公司“职场反PUA”的第一枪,促使本公司不少被无故惩罚、通告的人纷纷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被污蔑的“小偷”摇身一变,成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英雄!
这样的事并非个例,可并非每个人都能维权成功。但正是有这些人的存在,让越来越多人获取了真正的尊重。
当他人追求个人权益时,应该给予充足的尊重、支持,因为他们所作所为不仅仅是为自己,更是在促进社会架构改变,为更多人争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