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黑山县,手机店主杨建国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苦心经营七八年的二手手机店,竟成了未成年人犯罪团伙的"提款机"。4月7日凌晨三点,四个稚气未脱的少年砸烂卷帘门闯入店内,89部苹果手机在监控记录下被洗劫一空,柜台玻璃碎渣与犯罪痕迹交织成令人心痛的画面。
"这些孩子从沈阳打车100多公里专门来偷手机,光打车费就得三四百块啊!"杨建国攥着被石头砸出裂痕的柜台玻璃,声音发颤。更让他绝望的是,尽管警方当天就抓获了嫌疑人,但对方未满16周岁的年龄成了"免罪金牌"。律师给出的法律条文像一盆冷水浇在头上:刑法明确规定,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原则上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这位老实巴交的生意人算着账:被盗手机总价值17.8万元,追回的49部大多损坏严重,还有40部杳无音信。店铺监控清楚记录着四个少年破坏门锁、翻找财物的全过程,可法律却可能连刑事立案的大门都不曾为他们打开。更讽刺的是,杨建国发现自家店铺成为目标,竟是因为社交媒体上那些精心拍摄的手机展示视频——原本用来招揽顾客的宣传内容,成了引狼入室的"路标"。
"难道未成年人犯罪就可以不付出代价?"杨建国想不通,这些少年如何精准定位到他的店铺,又如何懂得销赃渠道。更让他心寒的是,截至发稿时,既未收到警方不予立案的正式通知,更无人提及民事赔偿事宜。四位嫌疑人的监护人始终未曾露面,仿佛这场造成近18万元损失的盗窃案,只是孩子们的一场"恶作剧"。
法律专家付建律师的解读令人深思:刑法为未成年人筑起保护墙的同时,却将受害者的权益置于真空地带。尽管民事责任可追究,但"执行难"早已是司法实践中的老大难问题。当监护人推诿责任,当未成年加害者缺乏惩戒,受损的不仅是商户的血汗钱,更是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朴素信仰。
这起案件撕开了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的制度裂缝。当社交媒体成为犯罪"导航仪",当法律年龄成为"免死金牌",我们是否应该反思: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否正在异化为对受害者权益的二次伤害?或许,在刑法条文之外,更需要建立更完善的矫治教育体系,让"熊孩子"在闯祸后真正学会担当,而不是在"免责"的庇护下继续游走于法律边缘。毕竟,商户的玻璃柜台可以修补,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心若产生裂痕,修复起来则要困难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