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征婚诈骗,150多万挥霍一空,获刑13年!

疯羊羊 2024-08-04 21:11:45

案件发布时间:2024年8月3日

这名即将被审判的男子看着其貌不扬,但让所有人震惊的是,对方竟在已婚的情况下还与另外两名女子有关系。

令人感到诧异的是,男子竟还能从两名女子身上骗得150多万元现金。

若不是对方因其他罪名被逮捕,这两名被害人可能现在还被蒙在鼓里,幻想着美好的未来。

他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时间2022年1月24日,孙女士来到警局报警求助,据孙女士讲述,她被一名男子给骗了100多万元。

接到警情后,警方立即展开案件的侦查工作,嫌疑人为鹤庆县的男子郑国志。

虽然警方掌握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对方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了踪迹。

最终警方在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地方将其给找到。

此人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大理市警方给刑事拘留并判刑。

由于此案中涉及的嫌疑人就是已经在服刑的郑国志,警方决定去往监狱将其重新提审。

2023年4月24日上午,位于鹤庆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也正是这次的审理让所有人看到了这位其貌不扬的男子心中最大的谎言。

至于为何对方使用刑拘押解到庭审现场的原因,竟是本案涉及的受害人并不止之前报案的孙女士,还有一名女子也被其给诈骗。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本次审理是以刑事审判并进行了当庭判决。

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了被告人郑国志的犯罪原因和经过。

被告人郑国志自2020年到2022年期间,通过在网上征婚结识了本案中的两名受害人。

然后被告人用他花言巧语的嘴和公司资金周转为由,骗取了孙女士人民币共计1024715元。

同时对方对本案的另一名受害人左女士诈骗了540180元。

被告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了两名受害人的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公诉人决定提起公诉,并请鹤庆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案件审理期间,所有人都发现被告人郑国志本身其貌不扬,而且没有任何的过人之处,他是如何欺骗了两名受害人?

庭审现场,被告人讲述他是通过某征婚网站与两名受害人相识,原本被告人是打算从征婚网站里找到自己心仪的另一半。

谁曾想自己的公司经营困难,最终导致不得不向自己的女友借钱来维持公司的运营。

当对方讲述这样的情况后,所有人并不觉得被告人会坏到哪里去。

然而接下来公诉人所提供的证据让庭审现场的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受害人孙女士是一名单身母亲,她一个人要照顾孩子,还要面对工作上压力。

当初孙女士视为重新开启自己的新生活,便在某网站上注册了自己的资料。

经过一番筛选以后,孙女士发现一名表面上成本大气,而且非常懂得照顾人的男子,两人在网上聊了一个多月以后就奔现。

当初对方给孙女士的第一感觉,他就是自己这一生的另一半。

交往过程中,孙女士了解到郑国志不仅沉稳大气,更是一个有事业心的人。

他名下有一家传媒公司还有一家建筑公司,每天都非常忙碌,但两人交往期间,无论再忙,被告人也会抽出时间和孙女士见面,交流感情。

当初孙女士第一次来到郑国志的公司时,感觉公司的规模很大,这方面也可以体现出对方的经济实力很雄厚。

让孙女士印象深刻的是郑国志所居住的地方,他的家在大理市的一处豪华别墅区内,院子里还停了几辆高档轿车。

也正是被告人所展示出来的表面情况,让孙女士彻底沦陷。

就当孙女士从被告人的别墅回家以后,她就收到了对方的请求。

郑国志讲述自己公司的房租到期了,由于工程款还在结算,让孙女士借一点钱给对方周转。

出于之前孙女士所看到被告人的一切,对方毫不犹豫的就将钱转账给了郑国志。

此后的日子里郑国志以各种理由向孙女士借钱,而孙女士每次都答应了对方。

甚至自己在没有钱的情况下,孙女士通过银行贷款和朋友之间借款,也要把钱给这个所谓的成功人士。

庭审现场,公诉人列举出,从2020年4月26日到2021年12月6日期间,被告人先后收到孙女士转账199笔,涉案资金1024715元。

当问询被告人是否承认这些事实情况,对方表示认可。

而另一位受害人左女士的遭遇也与孙女士一模一样,对方从2021年9月4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给被告人转账金额达540180元。

这些情况被告人也承认是自己所借。

这些钱财被告人在取得后并没有用于公司日常开支,而是供自己挥霍了。

在对这些情况进行申辩时,被告人讲述他将这些钱全部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员工薪资。

原本被告人打算借了以后很快就会归还,但谁曾想公司的经营状况越来越差,最终没有扭转这个局面。

庭审现场,被告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为了找自己的另一半,才会从某网站相亲。

然而真正的情况是,被告人在案发前一直都是已婚状态。

更匪夷所思的是,对方的孩子也即将出生。

检察机关在对被告人的犯罪证据收集时还发现,郑国志拥有的所谓豪华别墅都是租赁而来,而别墅内停靠的那些豪车也是对方通过不法手段获取的不正规车辆。

这一切的证据都指向被告人是属于有预谋的实施诈骗。

也正是因为对方的完美包装,让两名受害人相信了对方的花言巧语。

被告人虽然经营着两家公司,但实际情况下,这两家公司形同虚设,根本就是对方用来诈骗受害人的作案工具。

被告人一边挥霍着借来的钱,一边还以各种理由向两名受害人要钱。最终在约定好还钱的日子时,受害人孙女士才发现居然联系不到被告人了。

最终在警方的调查下,才发现他已经被大理市警方给刑事拘留,而对方的诈骗行为才得以真相大白。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郑国志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建议量刑从有期徒刑10年至12年为起点。

鹤庆县人民法院综合公诉人和相关证据,对此案进行了判决。

结合本案实际,被告人郑国志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4个月,并处罚金20万。

对方之前所犯的合同诈骗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及罚金6万元,作数罪并罚。

最终判处被告人郑国志有期徒刑13年,罚金26万元。

至此,本案正式侦结。

2 阅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