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贵虫草不翼而飞,高层现场痕迹简单,究竟是何人作案?
时间:2021年7月1日上午,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在一个中高档小区,一家公司价值28万元的冬虫夏草竟全部不翼而飞。
要知道,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毕竟当初购买这批虫草购买可是花了 88 万元人民币!
接到报案,警方迅速赶往案发现场。
在案发现场询问时,报案人自己也不知道虫草是什么时候消失不见的,警方一时陷入困境。
案发现场在小区南侧一栋不显眼的楼里,楼高约50m,现场位于14层。
这个房间位置特殊,平时很少有人经过,相当隐蔽。
让人奇怪的是,入户门的门锁完好无损,房间里的物品也没有明显被翻动的迹象。
进入房门之后,发现了大量的报案人脚印,报案人说有定期的保姆进行打扫,经常拖地,所以说没有找到相应的那些足迹。
但客厅茶几上一条价值 100 元一盒的高档香烟却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
居然原封未动,难道这贼还有“职业操守”?
再往里走,那间用于公司老板日常休息的书房,才是真正的案发现场。
这是个普通的四室两厅商品房,有三间寝室和一间书房,每个房间都有独立的木门和锁。
而存放冬虫夏草的书房,门锁的锁舌已明显变形,显然嫌疑人是暴力破门而入。
冰柜在书房南侧靠墙,虫草就放在这里。
冰柜上层是两扇折叠式的门,两边往中间开,而且都上了锁,锁没有被撬压的痕迹。
但技术人员发现,冰柜两个盖门之间有条裂缝,往上一抬,有 30 厘米的空间,足够盗取里面的虫草。
对盖子顶部勘察时,发现有损坏,胶套粘贴处裂开,露出黄色泡沫板,可就是没发现任何指纹。
打开冰柜一看,里面不仅有虫草,还有西洋参、鹿茸等名贵药材,可偏偏只有冬虫夏草被盗。
警方着重寻找嫌疑人可能留下的指纹和生物检材,然而结果却让人失望,啥都没发现。
这嫌疑人的反侦察意识也太强了,把接触过的物品都处理得干干净净。其他房间物品摆放整齐,东侧床头柜里的少量现金和一部智能手机也没丢。
嫌疑人目标明确,就是冲着冬虫夏草来的。
可现场该有的痕迹物证都没有,比虫草更值钱的药材却安然无恙。
这案子最棘手的是没有明确的发案时间,监控也没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唯一能依靠的就是保管员王秘书那模糊的回忆。
据她所说,门是反锁的,她用钥匙打开的,这门只有人在里面才能锁上。那问题来了,人在里面锁了门,又是怎么出去的呢?
原来,书房北侧的窗户有被触摸和攀爬的痕迹,窗户已损坏,可以正常打开,能容纳一个人进出,窗外是空调外机平台,可以通到客厅。
可既然能正常从门出去,为啥要冒险爬窗户?难道嫌疑人熟悉这房间的布局?
综合各种迹象,侦查员推断嫌疑人正常入室,直奔书房盗走虫草,然后从窗户翻出,通过平台到客厅,再从入户门离开。
这窗户那么高,稍有不慎就会掉下去,这得多大的胆子啊!
案发现场的种种矛盾点,让警方坚信此案另有隐情。
门锁完好,现金和手机没被盗,其他名贵药材也在,这盗窃现场很像是内部人员作案。
经过排查,掌握房间钥匙的只有三个人:公司老板、王秘书和保洁人员。老板没作案动机,保洁和老板是亲戚,作案动机不明显,而且保洁从不进书房打扫。
王秘书有钥匙,没必要破坏门锁,也不会从窗户爬出去。
这可把侦破工作逼入了困境。
案情分析会上,大家把希望寄托在老侦查员赵柯身上。
既然嫌疑人对房子这么了解,那公司还有谁来过现场,知道冰柜里有冬虫夏草?感觉应该是熟人作案,或许是老总身边的人。
专案组在公司展开排查,一个新的嫌疑人出现了——老板的司机陈某杰。这陈某杰工资不高,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还喜欢赌博,前段时间还问同事借了钱。
可过了几天,他居然就把钱还上了,而且在 4 月到 5 月间,经济状况突然变好,出手也阔绰起来。
侦查员立刻询问陈某杰,他说当了手表还了钱。
为了验证真假,侦查员沿着他当天的行走路线,依托沿线监控展开搜索,果然在典当行附近发现了他的身影。
典当行老板说陈某杰来当手表时用的是破旧手机,赎回时却换成了新款昂贵手机。
这更加深了警方的怀疑,可这还不足以认定他就是嫌疑人。
警方又询问秘书钥匙的情况,秘书说没丢也没借人。
而且嫌疑人似乎不具备技术开锁的能力,那他会不会找朋友帮忙,或者找开锁公司呢?
沿着这个思路,专案组在桂林市展开排查。
终于,在距离案发小区 5 公里的一家锁店里,案件有了重大突破。
开锁师傅一眼就认出了陈某杰,说他来配过豪车钥匙。
2021 年 7 月 5 日晚 8 点,专案组再次传唤陈某杰。
经过询问,陈某杰交代了盗窃和销赃的经过。
侦查员们开始追查赃物,在陈某杰居住的小区变电箱旁的花圃里没找到。陈某杰又说可能被清洁工带走了,这显然是在撒谎。
最终,警方在陈某杰姐姐的服装店里找到了用快递盒打包好的虫草。
可陈某杰的老婆已经把盒子寄走了,好在快递还没发走,在快递仓库里,被盗的 1.5 公斤冬虫夏草终于被找回。
经过一番较量,这起冬虫夏草失窃案终于告破。
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虽然有报案人的发票,但这批虫草用过,具体数量和价值难以确定。
为了完善证据,侦查员到云南具有经营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确定缴获的虫草是真货,与发票信息对应上了。
2021 年 10 月 14 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陈某杰当庭悔过,对被告公司表示歉意,其家属也代其出具了道歉信。
最后,陈某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 万元,违法所得赃款 3 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陈某杰当庭表示服从判决,未上诉,判决当即生效。
这起离奇的盗窃案终于尘埃落定,正义得以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