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碱场煤矿一井发现存在:
1.矿长李耀东未健全矿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喷浆工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对矿长李耀东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2.安全副矿长未组织开展211回撤工作面危险源辨识和评估;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对安全副矿长佟庆大处一万元罚款(¥10,000.00);
3.-400m集中运输巷一台“双速绞车”没有做到每天检查1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一条第五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罚款(¥10,000.00);
4.213下顺槽右侧钻场需跨皮带,现场未设置行人过桥;
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九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罚款(¥10,000.00);
5.-400水平主排水泵2#泵吸水真空表损坏;
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罚款(¥10,000.00);
6.井下7路平巷3#蓄电池电机车撒沙装置沙量不足,机车内无沙箱。
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罚款(¥10,000.00)。
合并罚款人民币七万元整(¥70,000.00)。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碱场煤矿一井成立于2013年07月23日,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碱场办中西委,法定代表人为李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