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卦占星早在希腊化时期都勒斯的《五经》中的第五卷中有记载,而后到了中世纪时期,卜卦占星又在阿拉伯不断发展起来。萨尔·宾·比谢尔(Sahl bin Bishr)生活在阿巴斯(Abbasid)王朝鼎盛时期,是一名波斯占星家及数学家,也是阿巴斯王朝哈里发(即阿拉伯帝国的国王)的御用占星师。
他承袭自马沙阿拉,也收集整理了大量占星名家的资料,包括都勒斯、托勒密、瓦伦斯、瑞托列斯、阿尔安达扎戈、西奥菲勒斯、马沙阿拉等等。萨尔的每一部作品中都大量引用了马沙阿拉的内容。在卜卦占星中有很多拉丁文著作都可以追溯到萨尔的资料。例如波纳提到《一百四十六条判断法则》大约有三分之一都来自萨尔的《五十判断》。同时他的《论卜卦》也是中世纪时期非常重要的卜卦作品。
《五十判断》是有关行星状态与相位状态判断的一系列法则与要诀。能够帮助我们快速抓住在看盘时的关键要点和核心。
五十判断
1、须知晓,征象星(即月亮)为天空中最接近大地的星体,亦为与世间万事万物最相似的行星。试看人之身形生来弱小,逐渐长大,直至完满。月亮亦复如是,故以它为一切事物之征象星。其兴旺则万物兴旺,其衰败则万物衰败。它将权力授予与它相遇的第一颗行星,因该星体接受其赋予。它为这些星体的送信者,亦是二星间的周旋者与传递者。
2、凶星因其极端性质而象征破坏与凶恶。若行星位于凶星庙旺之处,则其得到容纳,凶星将抑制自身凶性,使它免于其害;若凶星与之成三分相或六分相,亦抑制自身凶性,使它免于伤害,因它们的注视是友好而非敌意的。吉星性质均衡,混合了湿热,因此无论是否得到它们容纳,皆有益(若得容纳则更佳)。
3、行星分吉凶:见凶星则论凶;见吉星则论吉。
4、行星非不吉,除非凶星投射光线至它的光线上,依据我关于它们的光线所述。当其行至光线范围以外时,即“注视”凶星,则此凶星不具有破坏力。当星体离开凶星1度时,此凶星虽带来焦虑但不伤其身,其影响力仅限于此,因它正在离开。吉星亦如是,若其离开星体1度,则虽付出努力但却无法达成。一切凶星皆招致不幸,若其下降(译注:位于果宫),则带来焦虑但不造成伤害;吉星亦如是,若远离上升(译注:位于果宫),则欲做事却未完成。
5、行星位于凶星轴宫(即与凶星会合,或位于它起算的第4、7、10宫内),在此逗留期间,如人灵魂受到攻击。当行至凶星范围外,离凶星超1度时,则凶星伤害必将停止,除焦虑外凶星不会造成其它影响。此乃卜卦本命之秘诀,须谨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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