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做好房屋权属调查和明确违约责任

有度有则 2019-03-31 23:41:47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以依法对所购的的房屋行使占有、收益、使用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我国在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不动产权证书,用来代替房产证。

再回到我们的问题,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是否无效?

在这里要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的有效性要件主要报考:①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②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产权证对于房屋的买卖合同而言主要承担着公示和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签订买卖合同但是没有办理房产证,并不代表这个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无产权证卖房屋,房屋权属清晰,法院判买卖合同有效

李四售卖一套房子,但产权证还在办理中,张三刚好需要房子就买下来李四的房子,并签订购房合同。不久,房价猛涨,李四一看自己卖亏了,就到法院起诉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李四声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自己的房屋没有取得产权证,不能转让交易。李四愿意返还张三所交的钱款。

但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未取得权属证书不得转让是行政管理的规定,是基于物权公示的原则出发,要求房管局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也是保证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交易安全。李四和张三对房屋产权情况没有产生任何误解,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应当被认定为合法有效,这是符合立法精神的。同时,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5条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到,不影响合同效力”。

经法院审查,房屋买卖属于李四和张三真实意思表示,法院最终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无产权证购房存在风险,买前调查清楚房屋状况和约定违约责任

对于一些房屋来说,由于各类原因没有产权证,买房人也就无法办理户,自然也就不能享有房屋的处分权。而这里面更大的风险是,如果之后房屋可以办理产权,房屋价格上涨后卖房人反悔,可能不配合办理过户。更有甚者,有些卖房人以不正当手段,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第三人,造成两个买家之间房屋权属的争议。虽然我们讲述的这个案例中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确认有效,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但在房地产交易中,由于程序繁杂,对于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而进行交易的双方来说,存在较大的风险。

因此,在无产权证的房屋进行购买时应慎重,建议双方对购房合同条款完善,明确违约责任。双方交易之前还应对房屋的权属调查清楚,以免因权利瑕疵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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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度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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