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领导干部,犯错误主要有两个原因:贪钱和好色。
前者管不住自己的贪念,拿了不该拿的钱;后者管不住自己的色欲,上了不该上的床。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别人的钱财不是自己的,贪得再多,一旦被查终将落得个官财两空。
“床莫上,上床容易下床难。”天下美女如云而老婆只有一个,上了不该上的床,一旦事发必将落得个身败名裂。
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位镇领导就是因为上错了床,目前被免职调查。
这位领导干部名叫李博,落马前是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祁仪镇的书记。4月12日,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记者从当地官方渠道获悉,李某涉一起性侵案件被警方控制。该案共涉3名嫌疑人,其中包括李某,受害人为1名女子。该案已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异地警方侦办。
一、初犯还是惯犯目前,关于李博的介绍还十分有限,对他的个人履历不甚了解。但从爆出的性侵女性这一点来看,此人必是一个在女色面前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好色之徒。既是好色之徒,那么这起事件是他第一次色胆包天,性侵女性,还是常在河边走,只不过倒霉这次湿了鞋?他到底是初犯还是惯犯?如果是惯犯,那性质无疑是十分恶劣的。
二、除李某外,其他两名嫌疑人是什么情况根据报道,该案件共涉及3名嫌疑人,也就是说除李某外,还有两人。那么这两人是什么身份,是官是商是民,他们与李某又是什么关系?
根据目前的消息,我们只知道李某被免职了,至于其他两人如何处理还没有官方消息。所以另外两名嫌疑人很有可能不是公务员。当然这只是个推定,具体情况还需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三、“免职”不是开除,目前的处理应不是最终结果免职在法律上属于一种人事处理,而不是行政处分,一般不具有惩罚性。“免职”和“任职”是相对应的,都属于职务调动的范畴。公务员正常的职务调动时都难免要免职,有些被免职的干部,随后还会晋升或者转任、担任他职。
目前对李某的处理只是免职,这固然是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前的临时处理方案,但李某身为领导干部,有作风问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相信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对李某的处分将有所升级。
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其他情况,比如李某会不会被“庇护”,会不会在被冷处理一段时间后堂而皇之的走上其他岗位,继续他的领导工作。要知道,一个犯有作风问题的干部,就是再有能力百姓也不会认可。
四、目前此案关于李某的问题表述是“性侵”而不是“强奸”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目前法律规定,强奸的对象一定要是女性,主体必须是男性,必须有发生性关系的主观动机。
而性侵概念比较比较广泛,性侵的对象不一定是女性,主体不一定是男性,不是一定要发生性关系。只要是违背他意愿,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活动即认定为性侵。
所以强奸一定是性侵犯,但性侵犯包含的却不限于强奸。两者概念不同,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
当然,如果坐实了李某有强奸行为,那等待他的除了自毁前程以外,还有可能会坐牢。
李博一案目前尚在调查,他的问题再次说明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管官大官小,都要洁身自好,否则一旦犯了作风问题,必将身败名裂,自毁前程。
希望李博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