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格瓦拉同志
金太宗完颜吴乞买(晟)绝对想不到,他竟然会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在朝堂上被公开打屁股的“窝囊”皇帝,而罪过仅仅是因为乱花了国库中的几文钱而已,如此遭遇,简直是奇耻大辱。这件空前绝后的奇葩事,还要从金朝初年制定的一条“规矩”讲起。
金太祖完颜阿骨打(旻)创建金朝时,女真族依然处在相当原始、落后的状态,不仅民众数量很少,而且单纯依赖渔猎生活所积攒的财富极为有限,根本不足以养活一个类似于宋、辽那般的帝国。况且,此时金国与辽国的战事防酣,更使财政吃紧。为此,阿骨打与皇族贵戚及百官们共同发誓,国库中的钱只能用来打仗,绝对禁止巧立名目、公款私用。
金太祖画像
鉴于皇帝往往是规矩或法律的最大破坏者,阿骨打为了维护这条规矩,特意做出规定,一旦皇帝本人违反誓言,则要交由“勃极烈”会议讨论、惩罚。所谓的“勃极烈”,在女真语中是“长官”的意思,也即清朝的“贝勒”。勃极烈由宗室贵戚担任,由他们组成的会议兼有辅政、议政、行政、司法和军事等职能,类似于清朝初年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
参加勃极烈会议的成员通常为9人,而且每个人的官号中都带有“勃极烈”的字样。其中,权势最大的是“谙班勃极烈”和“国论勃极烈”,前者往往由储君担任,扮演着皇位“接班人”的角色,而后者的地位则相当于中原王朝中的丞相。勃极烈们虽然职在辅佐皇帝施政,但后者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他们的制约,如果皇帝行事有偏差,便会遭到勃极烈会议的惩罚。
阿骨打作为开国之君,深知创业的艰难,加之又是各项“祖制”、规矩的建立者和维护者,并且他本人生性节俭、不喜奢华,自然不会公然违反“国库只为战事而设”这条规矩,勃极烈会议也找不到由头来对他进行惩罚。然而,等到阿骨打的弟弟吴乞买上台后,情况就大为不同,而他也彻彻底底地体会到啥叫“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金太宗画像
作为帝国的第二位“掌舵者”,吴乞买上台后,仅用了5年时间(1123-1127年)便先后消灭辽、北宋这两个庞大帝国,不仅疆域极速扩充数十上百倍,而且还劫掠到数量惊人的财富。由此,金国的国库一改往日的寒酸拮据,变得极度丰盈。皇帝有了庞大财产,自然就想好好享受一番,这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吴乞买希望国库能给他拨一笔特殊资金,以便营缮皇宫,提高一下饮食待遇。
然而,主管国库的官员很讲原则,搬出祖制来抵抗皇帝的要求,一再声称若非战争用途,绝对不会给吴乞买“开小灶”。吴乞买对国库主管的做法很不爽,既然通过正常途径无法如愿,索性便走起“歪门邪道”,在主管官员不在场的情况下,指使侍臣到国库中强行领走一大笔钱,然后逍遥快活好一阵。说实话,吴乞买这种做法,送他一个“老赖”的称号并不过分。
然而,纸毕竟包不住火,主管官员最终还是得知皇帝强行挪用国库资金的事情,深知该问题非常严重,只能上报给谙班勃极烈并请求处理意见。此时担任谙班勃极烈的是吴乞买的弟弟完颜斜也(杲),他看到奏报后立刻将担任国论勃极烈的堂侄完颜粘罕(宗翰)召来,跟他商议该如此处理此事。
金太宗在位时形势图
在粘罕看来,虽然此时已经灭亡辽、北宋两大帝国,但与南宋的大规模战事却仍在进行中,而作为附庸的伪齐政权又局势不稳,加之王朝新造、百业待举,需要花钱的地方非常多。如果皇帝带头违反规矩乱花钱,树立一个坏榜样,则必然会引起群下的效仿,那么用不了多久,金国便会陷入国库空虚、财力匮乏的局面。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及时阻断这股“歪风邪气”。
斜也听后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召集各位勃极烈举行会议,并作出一致决定:依照规矩,惩罚明知故犯的皇帝吴乞买。会议结束后的第二天早朝时,斜也、粘罕命群臣把吴乞买“请”下金銮殿,在数落他违反规矩、公款私用的罪过后,随即命人在朝堂上杖打他二十下。事后,斜也、粘罕又率群臣下跪谢罪,声明自己这样做的苦衷,并请求皇帝宽恕。
金国置库,收积财货,誓约惟发兵用之。至是,国主吴乞买私用过度,谙版告于粘罕,请国主违誓约之罪。于是群臣扶下殿,庭杖二十,毕,群臣复扶上殿,谙版、粘罕以下谢罪,继时过盏。《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六十五》引《燕云录》。
完颜宗翰
吴乞买身为大金王朝的皇帝,对帝国的壮大居功甚伟,不过是乱花了国库里的几个钱而已,竟然在朝堂上被公然打屁股,而且是“不掺水分”的真打,可说是丢尽了老脸。然而,吴乞买碍于规矩又不能公开发作,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过,经此一事,吴乞买对“专横跋扈”的勃极烈们可谓深恶痛绝,一旦有机会便打算收拾他们。
功夫不负有心人。以天会八年(1130年)斜也病死为契机,吴乞买把自己的儿子完颜蒲鲁虎(宗磐)、完颜斡本(宗干)塞进勃极烈会议,并以死后或升迁后不做递补的方式,变相裁撤中低级勃极烈,由此在事实上已架空勃极烈会议。5年后(1135年),吴乞买驾崩,侄孙金熙宗完颜合剌(亶)即位,正式废除勃极烈会议。以后,自然再不会出现皇帝因为犯错被打屁股的现象。
参考书目
1.[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
2.[元]脱脱:《金史》,中华书局1975年版。
3.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