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

看武汉 2022-12-26 09:20:57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这些垃圾被统一收运后,往往会通过填埋、堆肥、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理。近些年,伴随国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式快速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相关产业不断壮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有了明显提升。

不过,当前国内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仍存在部分短板。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大量县级地区(包括县级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小,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条件,生活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存在较大隐患。为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标准提出了要求。

“我国县级地区数量大、类型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资源分布、饮食习惯、生活垃圾组分等各不相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源与环境业务部主任张英健说,对此,意见充分考虑了县级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基础,分四类地区因地制宜明确了目标: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从地区看,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同时,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一方面需要引导居民科学“扔垃圾”。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自然条件、气候特征、经济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及特点等因素,科学构建与末端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并相应配备生活垃圾投放设施。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健全垃圾运输、回收网络。县级地区要根据辖区地域特点、经济运输半径、垃圾收运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建设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设施,配备收运车辆及设备,健全收集运输网络。

针对当前生活垃圾焚烧方面存在的短板,意见明确要科学合理推进设施建设。“意见提出要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因素,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清运量、处理需求及预期变化情况、现有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动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张英健说。比如,对于达到建设规模化焚烧处理条件的县级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处理方式;对于不具备单独建设规模化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可与邻近地区跨区域共建共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对于暂不具备建设焚烧设施条件的,可合理规范建设高标准填埋处理设施。既避免了相关设施资源形成浪费,也实现了生活垃圾更加环保、高效地回收处理。

此外,对于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装备存在的烟气处理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等技术瓶颈,意见还提出了组织国内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研发攻关,重点突破适用于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垃圾焚烧需求的100吨级、200吨级的小型垃圾焚烧装备,降低建设运维成本。“选取部分人口密度低、垃圾产生量少的县级地区开展试点,重点围绕运营管理模式、技术装备、热用途、相关标准等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将为科学推进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张英健说。

资料来源:人民网 中国建设报  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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